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港北法院被贵港市委评为“先进团支部”
作者:钟宜登  发布时间:2010-06-29 16:43:54 打印 字号: | |
  2010年6月3日,从贵港市共青团委传来喜讯,港北区法院团支部因工作成绩突出,被授予“贵港市先进团(总)支部”称号,该院团支部书记黄思被评为“贵港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团支部成员邱莹、刘卉被评为“贵港市优秀共青团员”。

  2009年,港北法院团支部在市委和团区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院党组和团区委的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本职,开拓创新、勤奋学习,努力工作,矢志奉献,充分发挥本院共青团组织团结、关心、服务青年的作用,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团支部的建设,活跃了团支部的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并荣获2009年度港北区先进团支部称号,凌静同志被评为港北区优秀共青团员。

  2010年,港北法院团支部决心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在市委、团区委的指导下,不断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充分发挥团组织在团员青年中的核心作用,开拓进取,奋力拼搏,以推动全市共青团事业的发展,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责任编辑:钟宜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