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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平的忠诚卫士
——记港北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双能手”黄卓鑫同志
作者:黄倩 黄维华  发布时间:2010-12-14 15:02:58 打印 字号: | |
  二十七岁的年纪,外表看起来文质彬彬,对人说话总是温文尔雅,对当事人总是谦虚有礼,对待同志总是团结友爱,这样一个邻家大哥哥的形象很难让人相信他是一名神枪手,他,就是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的一名普通法警黄卓鑫同志,虽然他入警的时间只有短短的5年,但是他的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却是人人称赞,在今年广西法院司法警察业务技能竞赛上,他以10发子弹命中97环的优异成绩独占鳌头,名列射击竞赛项目全区成绩第一名,并获得了司法警察业务技能竞赛“射击能手”和“擒敌能手”两大荣誉称号。在工作上,他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勇于拼搏,取得了一个又一个令人欣慰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不是从天而降,而是通过他付出的心血和汗水才取得的。

  一、业务过硬

  守护法院的安全是司法警察的一项职责,要想守护好法院的安全,拥有精湛的业务技能是必不可少的条件之一。为了能履行好司法警察的职责,黄卓鑫同志认真钻研业务技能,利用一切空余时间,把各项技能的每个动作都能熟记于心,即使是在严寒的冬天依旧能在训练场上看到早早的看到他的身影。由于他业务技能过硬,听从指挥,勇于吃苦,所以在每年区高院、市中院组织的集训、技能表演和业务竞赛中我们总能看到他的身影,并且都以业务骨干身份出色圆满地完成任务。2005年代表贵港法院系统参加全区法院司法警察建制大队业务技能比赛,获得了总分第四的好名次;2008年被高院抽调代表全区法院系统参加广西反恐防暴工作业务技能汇报,取得了团体二等奖的优异成绩;同年,再次被高院抽调参加全国法警工作“两先”表彰大会业务技能汇报表演,其出色表现得到了上级领导的高度评价。在得知自己将代表贵港中院参加2010年度全区法院司法警察业务技能竞赛后,黄卓鑫同志仍能端正态度,继续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明确目标,不骄不躁,牢记各级领导的指示和教导,刻苦训练,从点滴做起,从细微入手,严抠细训,做到不耻下问,与其他队员互勉互助,共同提高业务技能,正是在这样严格的训练下,在七七式手枪射击比赛场上,黄卓鑫同志10发子弹打出了97环的好成绩,与队友们同心协力为贵港中院夺取了全区法院司法警察业务技能竞赛团体一等奖。

  二、工作中谦虚谨慎,善于团结同志

  进入法院工作以来,黄卓鑫同志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坚持发扬勇于开拓创新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内务条令》的有关规定要求自己,无论是在押解、值庭、看管、安检中,他都能以规范的动作严格要求自己,以高度的警惕性和责任感对待每项工作,他严谨的工作态度也得到了领导的肯定,任命他为押解组的组长,在每次的开庭中,他都能起到模范带头的作用,严格按照要求着装,在每次轮到他带队提押的时候都能提前上班,对装备和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提押过程的安全,保证庭审能顺利进行。在每次重大庭审活动中,他都被派与重任,并都能出色的完成任务,如今年8月26日关于覃保贤等14名被告涉嫌敲诈勒索和诈骗一案在我院第一审判庭审理,队领队决定由黄卓鑫同志负责安检工作,当天来旁听的人员有将近两百多人,刚开始安检时部分旁听人员比较急躁,在安检的时候就没有很好配合,但是黄卓鑫同志用他的耐心和细致详细向旁听人员解释,最终确保整个安保过程的安全。在旁听人员身上查出一瓶酒精,一把铁锤,十几把小刀,确保了庭审活动的审理进行。

  该同志不仅在工作上严谨认真,在和同志们相处中也能做到尊重老同志,爱护新同志。在平时的工作生活中,他乐于助人,发扬能帮则帮的优良品德。特别是在技能训练上,细心讲解每一个动作,即使动作演练了再多次,要有人不记得,他都耐心认真的再次讲解。因为他的平易近人,大家都喜欢向他请教,他也不厌其烦进行指导和帮助。他这种不骄不躁、热爱工作、乐于助人、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得到了大家的认可,是港北法院学习的好榜样好模范。
责任编辑:陈朵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