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关于设立审判委员会办公室的请示获港北区政府正式批准,这也是目前全市区级基层法院唯一获批设立的审判委员会办公室。
审判委员会办公室为法院内设机构,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2名、工作人员根据需要进行配备,所需人员从法院内部调剂解决。审判委员会办公室是审判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负责处理审判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审查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或者有关事项的材料;对审判委员会就案件或者有关事项做出的决议进行督办;对案件质量进行监督,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分析审判工作形势。
此外,港北区政府还同意核定该院副科级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领导职数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