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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法院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和解率高达88%
作者:易 锋  发布时间:2010-12-29 15:11:05 打印 字号: | |
  2010年贵港市港北区法院行政庭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51件,执结151件,以执行和解的方式执行完毕的案件133件,和解结案率高达88%。这是港北法院行政庭在过去一年里通过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采取新措施、加大审查、执行力度所取得的最大收获。

  一是严把审查关。该院对于不符合执行条件的案件严格不予执行,对于符合执行条件的案件裁定准予执行,并采取快立案、快执行、快报结。如贵港市工商局申请执行贵港市某食品有限公司的缴纳工商处罚一案,在审查过程中发现该案符合立案条件,迅速立案后当天就向当事人送达了裁定文书。该案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主动缴纳了工商罚款,13天内顺利执结了该案。

  二是讲究执行艺术。该院对城市征用土地、计生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特别对征地等涉及到群体性质的的案件,在案件未实施强制执行前,反复向被执行人宣传法律,耐心回答、解释被执行人提出的问题,尽可能把群众与行政机关的对立情绪化解到最低的程度,为法院执行提供一个比较好的外部环境。如贵港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在执行港北区贵城街道三合社区第九、十三、二十一村民小组交出征收土地三个案件,在执行过程中,行政庭法官深入现场,通过对被征用土地的农户进行法律宣传和教育,被征用土地的农户主动领取土地补偿款,并交出被征用的土地给用地单位,用地单位也已进行施工。

  强制执行不是非诉行政案件目的,和谐执行才是硬道理。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一直是非诉执行工作的中老大难问题,行政庭法官在执行中,坚持以法律宣传,做思想工作为主,采取强制措施为辅。如覃某、廖某夫妇超生一个小孩需要征收社会抚养费一案,该对夫妇拒不签收行政裁定文书且态度恶劣,后经行政庭执行人员多次到其家里或者传其到庭,做其本人思想工作,并且通过他曾担任村委干部的老父亲等多方动员后,覃某、廖某夫妇主动缴纳了应履行的社会抚养费,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工作,是确保司法公正的一道环节,是树立和维护司法权威的重要途径,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88%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和解率,集中反映了港北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注重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高度统一。
责任编辑:陈朵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