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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妇打架伤人 执行和解化恩怨
作者:覃子颜  发布时间:2011-04-02 09:57:28 打印 字号: | |
  贵港市的黄某与韦某两人系同村妇女,常因琐碎事情引发争吵,有过积怨。两人在村边同一个菜园均有菜地,一天,黄某去菜园摘菜,来到菜园入口处,碰见韦某正堵在菜园门口,见黄某要走进去也没有起身避让。为此,双方三言两语争吵继而扭打起来。韦某凭着年轻力壮抓住黄某的头发用力向地面撞击,造成黄某损伤,经二审法院判令韦某赔偿医疗费等四千多元。判决后韦某还是怒气冲冲,不愿支付。2011年3月份,黄某申请港北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该院执行法官考虑到两人为同村,低头不见,抬头见,要是强制执行必定引发被执行人更多的怨气,对双方以后的生活造成干扰。和解处理,更利于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于是执行法官来到韦某家中,同村干部一起耐心做双方工作,从邻里关系角度,动之情、晓之理、释之法,最终说服双方达双方达成和解。4月1日,双方当事人来到法院告诉执行法官韦某已经履行义务完毕,请法官作结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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