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抢劫案,以抢劫罪判处徐铁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千元。
2010年5月25日,徐铁伙同“阿明”、“阿猫”、“阿华”密谋后在贵港市港北区和平路中国农业银行对面人行道上摆放中国象棋,引诱他人参赌,设局诈骗钱财。13时许,刘某(70岁)路过该处观看“阿明”等人下棋,徐铁即引诱刘某下注赌博,刘某拒绝,徐铁即嘲笑刘某说没有钱就不要来看,刘某不服气,便从挎包拿出人民币320元说其有钱但不参与赌博,徐铁即抢过刘某手中的人民币320元交给“阿明”强行下注,刘某意识到是骗局,即想拿回钱,徐铁马上以抓肩膀、拉胳膊、环抱身体的方式阻拦刘某,在挣扎过程中,刘某的衣服也被扯破,“阿明”趁机拿钱逃走。得手后,徐铁与同伙等四人平分赃款,每人分得赃款人民币80元。案发后,徐铁的亲属替其退赔了人民币320元给刘某。
港北法院审理后认为,徐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以暴力手段,强行抢走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抢劫罪。在抢劫的共同犯罪中,徐铁当场采取暴力手段抢走他人财物,积极实施犯罪,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依法应当依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案发后,徐铁能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综上,依照《刑法》相关的规定,遂作出如上判决。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