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难是困扰司法实践多年的一大痼疾,一些毫无诚信观念的“老赖”为了逃债,东躲西藏,千方百计转移财产。近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正在紧张有序地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该局法官针对各种“老赖”使出了种种法律武器,其中曝光制度效果明显。
6月15日,执行局韦法官利用曝光制度一日之内就成功执结了三件案,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倪某、陈某、张某等三人与廖某借贷纠纷三案,法院分别于2007年、2008年作出生效判决,确认了廖某的还款义务。但是廖某并未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陈某、倪某分别于2008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张某也于2010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中,廖某经常在外地,法院难以与其取得联系,执行人员先后到房产、土地、车管所、金融等部门查找其财产登记情况,均无所获。在此次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中,法院向被执行人廖某送达了预曝光通知书,限定其还款期限,否则将按规定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公开曝光其“老赖行为”。
在曝光制度的威慑力下,经过韦法官的劝说,被执行人廖某承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但是希望申请人能够放弃部分债权。执行法官将这一情况告知三申请人,他们均表示可以协商,但前提是被执行人能够一次性当面付清,并由被执行人承担诉讼费和执行费。经过韦法官耐心调解劝说,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一次性付清各案的履行款和承担诉讼费、执行费,三申请人自愿放弃剩余借款本金和利息。至此,沉积多年的涉及标的近14万元的老案终于得到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都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