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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法院成功调结“5兄妹化粪池溺水身亡案”
作者:邱莹 黄思  发布时间:2011-07-18 08:45:14 打印 字号: | |
  “感谢港北法院,感谢法官,你们的工作效率真是太高了!”贵港市信访局工作人员紧紧地握住港北区法院宋峻莹副院长的手激动地说道。至此,这起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5兄妹化粪池溺水身亡”案在港北法院法官们的积极协调下成功调结。

  2010年7月27日下午5时许,贵港市港北区武乐乡长城村发生一起悲剧: 5名儿童与11岁的堂兄阿维(化名)一起来到位于长城小学西侧在建的某建筑工地玩耍,不慎落入积了雨水的泥塘中,溺水身亡的5名儿童为三男两女,是长城村林姓的堂兄妹,最小的年仅5岁,最大的11岁。事故发生后,新浪、网易、人民网、南国早报等多家媒体先后对事件进行了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发生这起事故的水池是在建工地的化粪池,池水深约1.6m至1.8m之间,池岸四周堆放着开挖化粪池的泥土堆,事发时泥土堆四周均没有设置警示标志,也没有围栏围住。事发后,贵港市安监局会同多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经过对事故现场及对有关人员的调查取证,确认了事故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为意外溺水致死,并就事故作出赔偿协议书。然而,死者家属认为施工方对几名儿童的死负有责任,加之痛失儿女后情绪一直不稳定,多次就事故和赔偿到市信访局、港北区民政局等相关部门上访。

  虽经多部门多次调解,终因与死者家属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始终未能成功。案件引起了贵港市、港北区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并成立了由信访局、民政局、法院等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多次到武乐乡了解情况。为尽快化解矛盾,平息事件产生的影响,港北法院指定由主管民商事的副院长宋峻莹和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覃绍光共同协调处理此案。宋副院长详细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后,多次前往港北区民政局、武乐乡政府、施工单位进行协调,争取其配合法院对案件进行调解。并在由市信访局、港北区政府分别主持召开的协调会议上从法律的角度对案件协调工作提出建议。与此同时,覃庭长多次赶赴死者家里,结合案件实际,从情、法、理等多个方面进行劝解,积极为分歧双方沟通联系,同时邀请死者的其他亲属参与协调共同化解纠纷。

  在法院的积极协调和当地各方的大力配合下,贵港市信访局会同港北区政府等部门终于与死者家属在2011年6月底达成了赔偿协议,由港北区民政局、武乐乡政府、施工方一次性支付64万元人民币以及5万元救助款给死者家属。为确保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向港北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法院在详细审查双方的赔偿协议后,于当日依法出具了调解书,并免收双方诉讼费用。死者家属签收调解书后,如愿领取了赔偿款及救助款,在感谢法院参与调解之余,还保证今后不再就此事上访和提出无理要求。

  7月15日,案件所有法律程序履行完毕。这起纠纷长达一年之久的案件经贵港市政法委、市信访局、港北区政府、民政局与港北法院联手调解得以圆满化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陈朵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