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正气,一脸和蔼;一条信念,一腔热血,这就是贵港北区法院贵城庭铿锵玫瑰廖悦工法官。2010年在贵港全市法院“六项竞赛活动”荣获“全市法院办案标兵”。 莫道女儿娇,巾帼扬正气。2010年她审理的214件民事案件中,结案201件,结案率达93%,其中调撤结案182件,调撤率达90%,上诉率仅2%,调解自动履行率达100%,无重审、缠访案件。
廉洁自律、牢记职责
廖悦工同志一直孜孜不倦地学习着,1989法律大专专业毕业,三年较为系统的学习,为她日后的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为了更好地发展自己提高自己,2002年她走进中央电大学习法律本科,再次深造,期间也积极参加法院系统组织的各种业务学习,这使得她能够站在学术前沿思考各种法律问题。工作中她同样好学不倦,为了妥善处理疑难案件,她拿着案件材料到处请教:院里的资深法官、过去的同学、法律系的老师,还有图书馆,都是她请教的对象。平时积极关注《人民法院报》和《广西审判》等专业法律报纸和刊物,努力提升法律专业素养、业务管理水平。而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廖悦工同志政治坚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始终坚持着“三个至上”的原则和遵守“五个严禁”的规定,奉公守法。她按照最高院“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要求,在工作中始终把调解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注重案件质量和效率的双赢。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法官职业道德,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较强,时刻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她能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她清正廉洁,严格要求自己。二十年来,廖悦工同志严守法官职业道德准则,没有收过当事人一件礼品,没有办过一件人情案,也没有利用法官职务向同事施加过任何不公正的影响。她坚信,法官的公正、权威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廉洁。
坚持服务大局、恪守为民司法
2009年2月,廖悦工同志由执行局调至贵城法庭,在贵城法庭办理的民事案件的当事人都是普通的基层父老乡亲,大多生活在法律语境的边缘地带,诉讼也多是离婚、工伤事故、道路交通、邻里纠纷等案件。为了审理好这类案件,她一方面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的学习,注重案件质量和效率的双赢,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关,提高办案的效率,使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以最有效的办法和最能让当事人接受的方式,为百姓主持公道。另一方面强化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意识,把人民满意不满意、赞同不赞同、拥护不拥护作为工作标准,做到在思想上爱民、行动上亲民、方法上便民,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首先对重大疑难案件、敏感性高的案件能及时有效处理。如在宁某诉贵港市水利建筑安装公司、南宁大地建筑公司、贵港市坤兴马草江公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三案中,由于宁某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二百多民工频频到政府和相关部门上访,给社会稳定增加了不少压力。开庭时原被告双方对峙严重,矛盾尖锐。开庭后廖悦工在主管院长和相关领导指导下,向原被告双方分析案件的利害关系和适用的法律,做大量的和解工作,有两案原告已撤回起诉,较成功地把矛盾化解在初期。另一个案件正在调解中,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为我市的维稳工作做出了贡献。
其次,注重调解,注重案件质量与效率的双赢。调解是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调解的技巧和学问甚至比判决更难掌握。廖悦工同志重视并善于调解,总能用她春风化雨的本事,让本来怒目而视、火药味十足的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地达成调解协议。她在调解时说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总能深深地打动当事人,就像春风拂面而来,如清泉流淌在心间。经过她的调解,法院和当事人付出最小的成本,社会和当事人的利益达到最大化。2010年她审理的214件民事案件中,结案201件,结案率达93%,其中调撤结案182件,调撤率达90%,上诉率仅2%,调解自动履行率达100%,无重审、缠访案件,在全市法院“六项竞赛活动”荣获“全市法院办案标兵”。曾在一天时间内圆满成功地调解了多起不同类型的常规案件,曾一天内调解三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成功地调解多宗涉及被告较多、赔偿标的较大、调解难度较高的道路交通人身赔偿案。(如罗永爽与韦少从、广西金兴车辆有限公司、柳州健龙保健食品公司交损一案、韦英与蒙伟雄、中国大地财保公司交损一案、韦洁与廖玲、中国太平洋财保公司交损一案、曾桂珍杨锦辉等6人与梁长雄、中国太平洋财保公司交损等案)在所承办的离婚案件中,坚持以和为贵,尽量做婚姻当事人双方的和好工作,调解重新和好的离婚案件比例较高,达到65%。在注重质量的同时讲究办案效率,真正实现了质量和效率的双赢。
大胆探索创新、提高调解艺术
廖悦工同志在办案中注重解决方案是否妥当可行,是否有利于社会稳定,怎样才能实现当事人权利的最大化。她总结了“三心四会”调解法:针对不同的案件,采取不同的方法, “三心”即细心了解分析纠纷,耐心对当事人说法,公心评判是非。 “四会”即会看、会听、会劝、会断。
由于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当事人的文化程度,生活习惯、性情各异,所以往往会出现同一件事有不同的观点或看法。她能够根据案件的具体特点,因人、因事、因时把握调解时机,制定相应的调解方案适时进行调解。针对离婚案件,利用“冷却择机调解法”,对因家庭矛盾或夫妻一方有不良嗜好引起的案件选择最佳时机调解。如在审理原告林某和被告姚某离婚案、双方及其家属为争夺财产和儿子的抚养权、抚养费问题,谁也不肯相让。案件从立案开始,双方两大家庭就开始投入没有销烟的战争,并发动各自的亲戚、朋友说情。她接受案件后,仔细阅读卷宗,并侧面了解双方当事人的经济收入情况和各自的家庭状况。为不把事态扩大,妥善地处理好案件,有利于小孩的扶养,她先说服当事人双方的亲戚、朋友后,又做双方双亲的思想工作,让各自的双亲认识到只有尊重孩子的选择,才是对孩子最大的爱护。经过她耐心调处,该离婚案件最终以友好分手,好离好散调离结案。
作为一位女法官、她不仅具有严谨细致雷厉风行的巾帼气派,还有着女性特有的亲情和爱心。在一起离婚案件中,因其男方有严重过错,男女双方均同意离婚,但为抚养孩子及家庭财产分割发生争议,在调解中她运用社会介入法,让其亲属做其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男孩的父母受到了感动,在财产分割上也互相让步,以调解结案,此案虽然不是喜剧结果,但依法保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利益。庭后,廖悦工又将其电话号码和通信方式留给男孩,与男孩长期保持“热线”联系,鼓励他好好学习,健康成长。在她审结的离婚案件中,调解率达到85%以上。
在审判调解工作中,廖悦工同志还善于做到多方式调解,如当事人面对面调解、背对背调解、电话调解、信函调解、对当事人回访等多种调解工作的方式方法。对房屋继承纠纷、合伙纠纷和买卖纠纷案件,利用“案例提示调解法”,用已生效的有可比性的同类裁判文书提醒当事人接受调解。如在原告郑某与被告孙某、林某的债务纠纷一案中,原、被告系朋友关系、两被告系夫妻关系,2000年被告以经营生意需要为由,向原告借款10万元,双方约定本息共计16.8万元。因原、被告矛盾尖锐,案情复杂,该案先后两次开庭审理,两被告均不到庭,事后却托人到庭说情,并提出要求原告放弃全部利息才同意到庭调解,但原告认为两被告拖欠其债务时间过长、不到庭参加开庭,诚意不够,坚决不同意调解放弃利息,要求法院尽快判决。她了解到两被告长期不还款的原因是由于其经营的玻璃厂破产,一时无力还款,并非恶意拖欠。她运用女性的细腻、和风细雨的言辞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劝原告看在和被告多年朋友的情谊上,体谅被告因生意经营不善的困境,放弃部分利息。要求被告将心比心,换位思考,感念原告做为朋友愿意借款给其做生意的情谊,而且原告宽限的还款时间较长,应当给付原告一定利息才合情理,朋友才能长久做下去。同时,请原被告的共同朋友在他们当中进行擀旋说情。在多方调解下,原被告终于在原告自愿放弃部分利息的情况下,当庭面对面进行调解,最终达成还款协议,几欲反目成仇的朋友握手言和了。该案自动履行率达到100%,收到了较好的社会影响和法律效果,得到了当事人、同事的好评和赞扬,类似这样的案例不胜枚举。
廖悦工同志就是这样一个人,时时、处处、事事以大局为重,以搞好工作为天职,以服务群众为己任,无论在什么岗位、干什么工作,也不管是份内还是份外事,她都能尽职尽责地干好,尽心尽力地完成,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完美的彰显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