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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电话“躲猫猫” 曝光短信促“现身”
作者:韦永新 陈韵妃  发布时间:2011-09-26 12:03:38 打印 字号: | |
  9月26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采取曝光措施,利用短信发出预曝光通知,被执行人迫于曝光的压力,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执结了该起宅基地转让纠纷案件。

  韦某兄弟是外地人,到贵港谋生几年,本想在贵港安家置业,却在不了解行情的情况下,与刘某、曾某签订了《住宅基地出让契约》,以每块地人民币40000元的价格购得宅基地二块,而后发现这二块地无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故以双方所签合同无效为由,于2009年4月2日诉诸港北法院,法院判决认定《住宅基地出让契约》无效,刘某、曾某返还二宅基地转让款各400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刘某、曾某未按生效判决书履行义务,韦某兄弟同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港北法院受理后,经多方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被执行人也一再强调确实没钱还,该案一拖两年多。

  贵港市法院已经曝光一批赖债当事人,目前正预备曝光第二批,刘某、曾某是其中之一,港北法院电话通知两被执行人来签收预曝光通知,但两人已经知晓这电话号码,两被执行人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针对这种情形,港北法院执行法官用手机短信告知两被执行人法院将采取的曝光时间、内容、形式。刘某和曾某收到了短信,主动找到两申请人,双方经港北法院主持调解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主动放弃一定利益,被执行人一次性返还宅基地转让款,二案得以执结。

  港北法院执行法官表示,对于拒不履行的赖债人,法院将对其正式进行曝光,敦促赖债人履行。
责任编辑:韦永新 陈韵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