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着力解决“执行难”,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以来,最大限度地遏制被执行人的规避执行行为。港北法院积极联合公安机关,集中打击了一批涉嫌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的被执行人,加大对规避执行的打击力度。截至9月27日,港北法院首批向港北公安分局移送4件涉嫌拒执罪案件。
被执行人龙某是某乡人大代表,也算见多识广,可他怎么也料想不到,自己会被公安机关会拘留,并立案侦查。原来在2006年1月份,秦某被龙某开车撞到,诉诸法院,法院判决龙某赔偿秦某五千余元。可是龙某一直不履行,引起申请人秦某严重不满,多次来信来访。2008年1月份,龙某又因甘某借贷纠纷一案,经两次审理,法院判决龙某偿还本金35000元及利息,并负担受理费。几次催告,龙某还是不还钱,甘某于2008年3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久,执行人员到被执行人龙某住宅送达执行通知书,龙某不予理睬,其母亲和弟弟弟还不断谩骂、拉扯、撞推执行人员,并抢夺执行人员的相机,致使相机摔在地上有所破损。一家人把执行人员推出家门,拒不签收执行通知书。并且,龙某还擅自变卖了法院已经查封的后驱动车一辆,致使法院无法拍卖该车。 2009年3月,法院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擅自出卖法院查封物,对其拘留15天。可是龙某拒不悔改,一直逃避债务。法院多次查询银行,均没有发现存款,至此,被执行人龙某没有履行一分钱。龙某视法律为儿戏,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影响恶劣。对此,港北法院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让视法律为儿戏的龙某付出沉重的代价。
另一被执行人马某等六人也因轻视法律,认为相邻纠纷这些芝麻小事不会受什么严厉处罚而付出惨痛代价。严某与被执行人马某等6人宅基地使用权纠纷一案,马某等六人在他人宅基地上建起围墙,并堆放杂物,阻止他人建房子,引起建房人严某不满,告到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马某等六人拆除围墙,搬走堆放在申请人严某宅基地上的杂物。可是马某等人仗着人多势众,拒不履行。执行人员经三次执行,拆除了围墙、搬走杂物。马某等6人不甘心,又在原处重新建围墙,堆放杂物。经教育后,仍不履行。他们认为这些相邻纠纷小事,法官奈何不了。当被公安抓获时马某时,他才悔不当初,知道法律的权威不容挑衅,法院要动真格的了。
这些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收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几位被执行人及家属立即表示履行义务,希望从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