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随着市场繁荣和交往的频繁,民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也随之日趋增多,并且出现了案情复杂、矛盾尖锐等新特点,导致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难度也相应增大。今年以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有力提高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质量和效率。1至9月,港北法院共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36件,其中调解结案35件,经调解撤诉结案50件,调撤率37%。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功能,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的方式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民间借贷风险意识。
二是注重调解方式处案。民间借贷纠纷往往发生在亲戚朋友之间,双方关系较为密切,彼此都比较了解,在审理过程中应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原则,主动邀请双方的亲友出面做调解辅助工作,协商解决纠纷。同时法官应不断提高调解意识,增强调解技能和调解技巧,促使矛盾纠纷得以妥善解决,达到法律和社会的双赢效果。
三是提高被告出庭应诉率。针对借贷纠纷案件中被告不积极出庭应诉等现象,法官在审理过程中要尽量采取直接送达方式,将诉状、裁判文书等法律文书材料交到债务人或其家人手中,释明法律,晓明利害,既提高被告出庭率,又可以为日后双方调解创造机会。
四是做好法律解释工作。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及判决后,充分向当事人解释相关法律法规,明晰法理,让当事人息诉服判,自觉履行判决。
五是严审借贷关系合法性。法官在庭审过程中,对借据的形成过程、出借人的借款原因等进行细致了解和调查,以查明是否存在高利贷、所借贷款项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等情形,依法保护合法的借贷关系,对于违法或者有涉嫌犯罪的行为应及时移转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