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下午,贵港市政法委副书记徐富国在执法监督室主任陈军生的陪同下到港北法院就案件执法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并针对个案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会议由港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志海主持,该院全体党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上,张院长汇报了港北法院近年来执法监督工作的总体情况以及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就政法委此次重点调研的农某申请执行贵港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杨某与贵港市某贸易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四川省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某经济贸易公司及龙某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三个案件的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
听取汇报之后,徐副书记对法院下一步的案件执法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树立服务大局的意识,对于牵涉到社会稳定的案件要慎重处理,顾全社会和谐及稳定的大局。二是要加强对市政法委督办案件重视,对审判执行工作中的疑难案件要进行详细的分类及分析,形成书面报告,以便于政法委通过多方渠道综合治理,协调解决。三是在立案工作中要做到接待热心,回答诚心、解释耐心,宣传细心,服务放心,平等对待每一位当事人,用实际行动展示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和便民亲民的窗口形象。四是要加强对审判执行程序上重点环节的监管,严防“关系案”、“人情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