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以封建迷信为手段的诈骗案,被告人张群英、黄志红均有诈骗罪前科,且被告人张群英作案时仍在缓刑考验期内。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对张群英撤销缓刑,数罪并罚;三被告人均当庭认罪,且被骗财物已扣缴并归还被害人,可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张群英撤销缓刑,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滕似平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黄志红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2011年4月初,一个外号叫“肥佬”的男子(在逃)在南宁市提议并联系了被告人张群英、滕似平、黄志红和何荣汉(另案处理)合谋以迷信方式骗取老妇人的钱财。经过分工,他们制定了假冒老教授孙子、谎称他人家有血光之灾,可“消灾作法”的诈骗计划,随即在贵港城区开展诈骗活动。
2011年4月11日8时许,由“肥佬”驾驶一辆小轿车搭载其余四人从南宁市窜到贵港市城区寻机作案。当日9时许,“肥佬”等人在贵港市安居菜市场附近的路边发现妇人覃英凤(69岁)独自一人路过,先由“肥佬”自称是政法委干部上前与覃英凤套近乎,接着被告人张群英迎面过来与“肥佬”打招呼,被告人张群英谎称一个北京退休回来的老教授治愈了其家公久治不愈的脚痛症,“肥佬”便假装叫被告人张群英带路去找那老教授医治其岳母的脚痛症,并叫覃英凤一起去看看,覃英凤听说老教授医术高明便同意跟随。路上,“肥佬”和被告人张群英与覃英凤聊家常,套取覃英凤的家庭情况,并偷偷转告被告人滕似平。然后被告人滕似平冒充老教授的孙媳妇在港北区世纪花园附近与三人“巧遇”,被告人张群英将来意告知被告人滕似平,被告人滕似平就假装回去征求老教授的意见。不久,被告人滕似平便出来谎称老教授正在开罗盘,知道覃英凤家中有个祖先死后变成白虎精,覃英凤的已故丈夫就是被这白虎精害死的,现在白虎精又来缠住其小儿子,如三天内不将这白虎精送走将会有血光之灾,要化解灾难须将家中的钱财全部拿出来给老教授做法事铺路,做完法事再归还。覃英凤听后信以为真,回家取来现金人民币3578.8元交给被告人滕似平。被告人滕似平又以老教授通过罗盘得知覃英凤不够诚心,没有把家中的钱全部拿出来为由,叫覃英凤再回家将存折的钱全部取出来,骗覃英凤离开后,被告人滕似平等人趁机拿着钱财脱身。在行骗过程中,何荣汉和被告人黄志红负责在一旁放风和跟着覃英凤。行骗得手,何荣汉和被告人张群英、滕似平、黄志红在逃离现场不远即被公安民警抓获,“肥佬”则逃脱。案发后,公安机关已将上述被骗钱财发还覃英凤。
港北法院审理后认为,张群英、滕似平、黄志红与同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他们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张群英、滕似平起主要作用,是主犯;黄志红负责放风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张群英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依法应当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被告人张群英、滕似平、黄志红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且被骗财物已扣缴并归还被害人,可对三人从轻处罚。鉴于三人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凡遇到陌生人打听“老神仙”、“老神医”,称自己亲人有灾难,需要拿钱财“供香”、“施法”等情况时,办案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尤其是老年人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相信这些话,以免受骗。本案受害人因为迷信“大师”能够消灾“作法”,导致上当受骗。通过本案的例子,希望能够警醒老百姓,应该树立科学的法制观念,而不要被封建迷信所蒙蔽,对于传统文化,应该要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坚持科学的正确的思想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