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号召力,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积极开展了创建“党员示范岗”活动,以创建活动推动法院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党员公开承诺,竞争上岗。该院党组织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相应的活动实施方案 ,明确了示范岗的创建标准,严把审核关口,将真正的优秀党员选入“党员示范岗”。参加活动的党员都签下承诺书,做出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公正廉洁文明司法的承诺,自觉接受监督。
二是形成树立典型、鼓励创新的新机制。该院一直重视党员业务知识的培训,更注重加强党员先进性的培养。在此次活动中,该院党组织充分发动党员投入活动,鼓励党员同志切实做好本职工作,有意识地结合自身工作情况积极创新,努力发挥党员先锋作用。同时,发动党员之间互相学习,互树榜样,形成很好的互动氛围。
三是开展承诺联评,人人要求进步。为使履行承诺效果明朗公开,该院党组织开展履行承诺情况互动联评,组织评党员,党员之间互评,上下级联评。评议结果向群众公开,并与年度考核、评优表彰、绩效考核挂钩。通过召开这样的形式,全院上下学习氛围浓厚,党员进取积极性大大提高了。
四是亮明身份上岗,激发工作主动性。每位党员桌子的醒目处都摆放着“党员示范岗”的身份牌,这张身份牌的放置,不仅让群众知了工作人员的身份,还能以此时刻党员同志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随时随地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在创先争优活动中,争做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
自创建“党员示范岗”活动开展以来,全体党员干部、党员法官把创建“党员示范岗”活动与“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立足岗位、积极参与、敬业奉献,争当办案能手、调解能手、先进工作者,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