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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法院坚持司法为民 三措施落实便民利民

作者:陈韵妃  发布时间:2011-12-05 11:26:27 打印 字号: | |
  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认真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全面落实各项便民措施,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该院一是加强立案信访工作,方便当事人诉讼。积极推进立案、信访两个文明窗口建设,完善服务设施,为当事人到法院诉讼提供便利。今年以来,诉讼服务大厅共立案审查各类案件2896余件,落实院长接待日19次,处理群众来信10件。二是积极开展司法救助,让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收诉讼费。今年以来,共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收诉讼费12万元。三是大力推行诉讼调解和执行和解。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积极探索调解工作的新路子,推行多元化调处机制。今年以来,共审结民商事案件1814件,调撤结案1226件(调解1032件,撤诉194件),调撤率达67.5%。执结执行案件255件,执行和解199件,执行和解率达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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