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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法院创新“三种方法” 全面提升执行干警业务能力

作者:陈韵妃  发布时间:2011-12-12 10:02:50 打印 字号: | |
  面对日趋严峻复杂的执行工作环境,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执行干警业务能力的提高,推行创新“三种方法”确保了执行工作健康发展,维护了司法权威。

  “专项培训”法,提高执行干警应急处置能力。一是适时邀请专家或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为执行干警传授经验和方法,提高执行干警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分批分期组织执行干警赴外地学习执行工作先进经验,相互交流,取长补短,提升业务能力,先后组织干警到上海、广州等先进地区法院学习;三是积极为执行干警创造参训条件,在自行组织执行业务培训的同时,优先安排执行干警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执行业务培训班、司法考试专项培训班学习,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全面历练执行干警的综合能力。今年以来,执行干警共参加专项培训86人次。

  “结对帮教”法,共同提高业务技能。为确保执行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该院鉴于执行队伍中年轻干警比例大、新成分多,执行业务生疏、工作经验欠缺的实际情况,着力于内部挖潜,积极推行以老带新、以强带弱“结对帮教”等方法,加强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共同提高执行业务能力,。

  “提高学历”法,创建学习型执行队伍。该院进一步完善综合保障机制,加大干警的学习投入,积极鼓励和支持执行干警参加各种形式学历教育,提高学历层次,丰富法学理论知识,提高法律素养。目前,该院执行干警本科以上学历达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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