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陈伟民副庭长等人来到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对该院立案庭建设星级“诉讼服务大厅”工作进行检查和评定。
2011年7月,市中院决定在全市法院中开展“诉讼服务大厅”星级评定活动和诉讼服务“文明之星”评选活动。港北法院对这次活动非常重视,立即组织形成工作方案,成立工作小组,按照大厅星级评定的标准规范各项工作:一是落实和完善各项软硬件设施,加强诉讼服务大厅的各项职能工作,充分发挥大厅八大功能。二是转变服务职能,细化工作责任。整合窗口设置,合理安排窗口职能,从原来仅有的立案、缴费窗口扩展到导诉、立案审查、查询咨询、司法救助、庭长轮值等窗口,并将不同的岗位任务分解到人,按统一规范要求落实。三是认真审查立案,不断拓宽立案通道,不仅“到庭立案”,而且还实现“远程指导”、“远程立案”,借助邮寄、传真等方式开辟一条方便快捷的立案通道,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四是转变服务形象,强化文明服务。制定下发《港北法院执法工作规范用语》,文明用语,热情服务,将更多的人性化因素融入其中。五是队伍建设上,配强配足立案庭工作人员,立案庭全体干警共12人,在庭领导和院领导的带领下,发挥团队优势,在各项工作中不断创新进取,完满完成大厅建设任务。六是每周、每月、每季度按照“文明之星”评选的条件和要求,评选出“周星”、“月星”、“季星”,并挂牌上岗,接受监督,促进诉讼服务工作。
在检查工作中,中院领导对立案庭建设诉讼服务大厅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充分肯定,并对案件审判系统的录入、硬件设施的完善等各项工作进行了具体指导。他们提出,立案庭要再接再厉,发挥优势,不断改进和完善各项设施和服务,争创五星级诉讼服务大厅,更好地推动司法服务建设,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