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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区法院2011年多项工作获中院表彰

作者:杨 茵  发布时间:2012-02-27 11:09:07 打印 字号: | |
  在刚刚结束的2012年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港北区法院凭借各项优势指标,一举获得10个先进集体和11个先进个人奖项,分别荣获2011年度绩效考评二等奖、调解工作考评一等奖、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考评一等奖、执行工作考评二等奖、审判监督工作考评二等奖、新闻宣传工作考评二等奖、审判质量效率考评三等奖。此外,立案庭还被评为全市法院先进集体,行政审判庭记集体嘉奖,诉讼大厅被授予2011年度“四星级”诉讼服务大厅。另有11名干警和法官分别被评其他奖项先进个人。这些奖项的获得不仅是对该院上一年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开展下一年工作的极大鼓舞。

  2011年,港北区法院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扎扎实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区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区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等多项荣誉。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116件,审执结2922件。其中审理刑事案件487件,审结487件,刑事裁判正确率达98%;审理民商事案件2227件,审结2124件,民商事案件裁判正确率达97.3%,调撤率达到67.7%;审理行政案件50件,审结50件,行政案件裁判正确率达98%,撤诉率达76%;受理执行案件270件,执结270件,执结标的1556万元,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肯定。

  2012年是港北区在新起点上加快发展的关键一年,举世瞩目的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人民法院责任重大。港北区法院全体干警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再接再厉,不断进取,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新发展,为“推进科学发展、建设幸福港北,实现富民强区新跨越”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杨 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