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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法院六项措施调解化纠纷

作者:陈韵妃  发布时间:2012-02-27 11:10:20 打印 字号: | |
  从某种意义上说,调解是更高层次的审判,调解需要付出更多的精力和汗水,但调解的结果是案结事了,能有效避免执行难和涉诉上访的问题。特别是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调解,调解好了,能最大限度地弥补被害人的损失,抚慰被害人的心灵创伤,有利于缓和、化解社会矛盾,减少不和谐因素。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采取六项措施:一是树立立案调解意识,在当事人咨询立案时,及时化解纠纷于成诉前。

  二是主动深入调解,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官切实在关心他们,在帮助他们化解矛盾。

  三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多方参与调解,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

  四是抓住焦点循序渐进进行调解。抓住双方争议的焦点就等于把住案件的脉,有的放矢调解才能见效果。

  五是选准时机、抓住时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是做思想工作的过程,如果选准了时机,调解便能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

  六是用心、用情进行调解。要具有为民情怀,全身心投入到案件当中,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切实为民排忧解难,想尽一切办法化解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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