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是法官对整个案件经庭审后依法向当事人作出的一份交待,是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载体,是法律权威和严肃性的体现。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一直把提高法律文书质量作为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以树立良好的法院形象。
一是确保责任意识。要求法官必须把法律的质量提高到案件质量与法官业务素质和公正执法的高度来认识。要求法官在制作裁判文书过程中,从裁判文书的格式规范、事实查明、争议焦点的归纳、质证认证过程、法律适用等方面,认真撰写每一份裁判文书,体现法官全面综合能力,提高裁判文书制作质量。
二是确保同类文书一个样。在法律文书制作版式上,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规定,不得有任何改变或疏漏,同时细化规范了法律文书的字体、字号、字眶、行距、计量单位、数字、标点符号用法、纸张的使用等内容;在制作体例上,对法律文书的首部、事实部分、说理部分及引用法律条文的写作均作出了具体要求,做到同类文书一个样。
三是确保引法必须正确。要求裁判文书要全面引用法条,强调要先引用程序法后引用实体法,引用实体法时,应本着从基本法到特别法,从法律到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的做法,禁止引用规章等作为判案依据。
四是确保说理必须充分。要求法官在制作裁判文书时,要完整表述当事人的诉辩主张,既要讲法官法语,又要通俗易懂,做到叙述案件事实清楚,阐述裁决理由详尽,对证据分析环环相扣,有理有据;克服表述语歧义,适用语法错误,句子划分不当或划分不清、句子成分残缺或多余以及错、漏字等现象。使当事人明明白白打官司,知道赢在哪里,输在何方,知道自己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是什么。
五是确保严把法律文书校对、签发关。文书校对是减少裁判文书质量差错的重要防卫关口。要求案件承办法官对自己的裁判文书把第一关、审判长对合议庭成员的裁判文书把第二关、庭长对全庭的裁判文书把第三关、主管院长对分管业务部门的裁判文书把好第四关,确保送达到当事人手中的每一份法律文书的质量,努力实现裁判文书“不出一个错字、不漏一个标点”的目标。
六是确保法律文书质量评查。除一年一度的优劣质法律文书集中评审外,审监庭要把法律文书质量检查作为案件质量评查的重点内容加强日常性检查,及时发现、总结突出性问题,在评查通报中予以重点通报,并督促整改。
七是确保实行裁判文书上网。严格按照上级法院关于裁判文书上网的若干规定,不折不扣保质保量全面及时的完成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并踊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由“网友”点评裁判文书,并及时进行跟帖回复,进一步增强了法官的工作责任心,提高了裁判文书制作质量。
八是确保业务技能学习。各办案庭要把法律文书制作规范、最高法院公报刊登的法律文书范例以及本院、本庭涌现出来的法律文书“精品”等作为业务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法官认真学习,积极营造学习、研究、提高法律文书制作质量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法官制作法律文书的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