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两名值班法警在办公楼内发现一女子的异常行为并及时妥善处理,防止了事态恶化,维护了现场群众、法官干警的人身安全及法院机关安全。
上午11时30分左右,一名五十多岁的女子拎着一个雨衣包走进港北区法院办公大楼。在通过安检门进入诉讼服务大厅时,值班法警发现了异常,经过仔细检查,发现该女子身后的裤袋藏着一把十几厘米长的水果刀。遂上前询问,该女子的情绪突然激动起来。值班法警马上提高了警惕,男警潘雪明趁女警杨菲霞询问该女子的同时,迅速从女子身后夺走水果刀,哪知该女子立即狂躁不安,对两名法警拳打脚踢,手撕口咬,两名法警的手臂都被抓伤咬伤。与此同时,两名法警迅速向大队领导、院领导汇报情况。
该院法警大队在接到警情通知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召集应急备勤法警快速赶到现场,同时,该院分管领导黄桢纪检组长、法警大队潘秀柱大队长立即到达现场指挥处置,为避免影响大厅的工作秩序,领导先让几名法警将其带离大厅,再作进一步的了解。到了大厅门口,女子索性躺地哭闹,扬言自己身上还有刀。黄桢组长上前耐心询问,她还是不予理会,依旧哭闹。
当时正值上班时间,为确保人员的正常通行,维护法院办公秩序,根据院领导指示,法警立刻与110取得联系,先将该闹事女子带离法院,待其情绪稳定,神志清醒后再做进一步的了解。110民警赶到后,该女子的情绪又激动起来,从口袋又掏出一把小刀欲反抗,女警杨菲霞见状迅速反应,一边喊“将刀踢掉”、“马上铐住她双手”,一边将其控制不让其反抗。最终将该女子被抬上110警车送往派出所。至此,港北区法院及时、有效地控制了该事件的进一步恶化,保证了法院机关安全。此次突发事件的成功处置,再次展现了港北法警处置应急突发事件的过硬素质和能战能胜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