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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一起意外伤害案

作者:吴倩婷  发布时间:2012-03-31 17:16:42 打印 字号: | |
  3月30日下午,在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诉前调解室内,一起意外伤害案件的当事人正在等待法官出具调解书,几人围坐在圆桌旁,有说有笑。很难想象在1个多小时前,双方之间还剑拨弩张,为赔偿问题争吵不休。

  2011年6月14日02时许,被告丘某驾驶陈某所有的重型吊车在工地作业过程中,撞倒工地的围墙,导致工地围墙倒塌压伤原告覃某。覃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覃某治愈出院后,经伤残鉴定为10级伤残。原、被告双方对事故产生的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费用的负担问题协商不成,原告覃某于2012年3月30日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连带赔偿各项损失75522元。经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同意由立案庭法官主持诉前调解。调解法官充分发挥热心、耐心和细心,使双方当事人的情绪逐步稳定下来,再通过明法释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两被告同意一次性赔偿原告75522元,并当场履行完毕。

  事后,原告覃某说:“真没想到可以那么快就解决这个官司,还当场拿到了赔偿款,以后再也不用为这件事情费心费力了。港北区法院这样高质高效的服务,我真的非常满意,非常感谢!”

  今年以来,港北区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化解了多起纠纷。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以司法便民、利民、为民为出发点,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赢得了群众支持和满意。
责任编辑:吴倩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