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不断加强财产保全工作,采取及时高效的诉前、诉讼财产保全措施,有效保障当事人的权益,为当事人诉讼保驾护航。1-3月,该院共采取诉前、诉讼财产保全31件,保全标的达2588万元。
在保全过程中,充分发挥能动司法,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采用不同的保全方式。基层法院道路交通事故类案件较多,当事人在诉前或诉讼中大多要求保全肇事车辆。对这类案件,实行优先办理,高质高效地办理相关手续,为事故受伤一方得到赔偿提供保障。对合同类案件中要求保全企业财产的情况,慎重审查,特别是对于因资金链暂时断裂但仍有挽救希望的涉诉企业,采取动态查封保全方式,如冻结过户手续、备案有关部门等方式,不轻易冻结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以及发放职工工资所需资金。这样有的放矢,不仅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而且真正做到司法为民,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