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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所购之物乃查封物,购买人无奈吃苦果

作者:黄海 陈韵妃  发布时间:2012-04-09 10:47:39 打印 字号: | |
  4月6日,当广西某投资贸易有限公司得知自己购买的设备竟然是法院的查封物时,顿时发觉自己被骗了。更可气的是骗人的竟是本公司职工。为了获得设备所有权,该公司付出了高额的代价,有气也只好先把苦果给吞了!

  原来,申请执行人韦某与被执行人吴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港北法院已立案执行,并查封了吴某原开设的广西贵港市某制品有限公司的一批机械设备。3月底,广西某投资贸易有限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该批设备,还反聘吴某做了该公司的厂长,但交易时吴某并未告知该批设备已被法院查封了。4月6日,执行人员找到该公司,吴某才在公司领导面前吞吞吐吐地承认了此事。这可苦了该投资公司,买设备的钱出了,但转让协议无效,设备的所有权并不属于自己,想叫吴某将钱退回来,但是吴某已把钱花出去了,根本拿不出钱来。经调解,该投资公司只能先替吴某还清其所欠韦某的9万多债务,请求法院解除对上述机械设备的查封,之后再跟吴某重新签订转让协议,才能真正拥有该批设备的所有权。而该投资公司代吴某所垫付的钱,只能在吴某以后工资里慢慢扣了。

  因为事前不及时了解转让设备的具体情况,广西某投资贸易有限公司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真是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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