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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法院五项措施创新交通事故案件执行机制

作者:陈韵妃  发布时间:2012-04-10 10:53:54 打印 字号: |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执行难度比其他案件大,执结率低,因此,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针对不同的个案,灵活运用法律,探索规范有效的执行方法,以最快的速度、尽最大努力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引导当事人及时行使诉讼权利,确保对肇事车辆采取保全措施。利用交警部门的车籍管理联网系统,查明肇事车辆是否参加保险,协助被执行人进行保险索赔,并请保险公司尽快协助执行,从而最大限度减少执行难度,提高兑现率。

  二是努力寻求多方支持。加强与交通管理部门的配合,掌握车辆的扣押、放行、场地使用费等情况,便于对车辆采取执行措施。该类案件的受害者大多数属于社会弱性群体,法庭呼吁社会各方的关注,积极寻求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共同破解执行难题。

  三是灵活运用执行方法。有些被执行人没有一次性履行赔偿义务的能力,但态度诚恳,法庭以有利于双方的共同生存和发展为出发点,促使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切实可行的还款协议,并监督协议的履行。

  四是随时掌握财产状况。依法查询被执行人的房产、银行存款、车辆等财产状况,及时掌握线索,为案件执行提供便利。

  五是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开展巡回审判进企业、进校园活动;在当事人所在辖区、村开展法制宣传,营造和谐的执行氛围,确保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在新闻媒体上加大对执行交通事故赔偿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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