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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法院:社会管理创新道路上的积极实践者

作者:罗 珩  发布时间:2012-04-25 17:26:03 打印 字号: | |
  现阶段,社会主体思想多元化、矛盾多元化,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的难度越来越大。因此,人民法院应该顺应时代潮流,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了解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化解社会矛盾,切实担当起时代赋予的责任。近年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司法的能动作用,积极把法院自身工作创新与社会管理创新结合起来。通过构建社会管理服务新平台,落实社会管理服务新举措,不断强化司法的社会责任,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以执法办案为立足点,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打下坚实基础。人民法院的每一项司法审判工作,都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人民法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首先必须立足于抓好执法办案。2011年1月至2012年3月,港北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434件,审执结3642件。其中受理诉讼案件3997件,审结3281件,审结率82%;受理执行案件437件,执结361件,执结标的2275万元。刑事审判中,共审理刑事案件657件,审结601件。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运用刑事审判职能打击犯罪、调处纠纷的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措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回访帮教工作。民商事审判中,以服务全区经济发展为切入点,积极探索建立调解工作的新方法,共审理民商事案件3201件,审结2637件。其中调撤结案1779件(调解1488件,撤诉291件),调撤率67.7%。行政审判中,坚持维护与监督并举、支持与制约并重的原则,既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共审理行政案件56件,审结52件。受理行政非诉审查案件62件,审结62件。去年,该院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的撤诉率达79%,远高于自治区高院对行政案件撤诉率20%的要求。执行工作中,该院注重执行联动、执行威慑等长效机制建设,创新执行方式方法,规范执行权运行,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在全市法院率先推行分段集约执行工作机制,打破以往“一人一案一包到底”的工作模式。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严厉打击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同时采取财产强制申报、限制高消费、公开曝光等措施强化执行力度。去年,该院向社会公布了62名被执行人的信息,发出执行悬赏公告1份(9人),执结规避执行案件21件,标的71万余元。

  探索交通事故纠纷处理新机制,在全市率先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为进一步化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引发的矛盾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该院于2011年11月24日在贵港市交警支队一大队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中全面开展“五位一体”(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保险协会),“三调联动”(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和审判工作。巡回法庭成立4个多月以来,共受理群众咨询200多人次,调解交通事故纠纷案件287件,调解标的18万元。有效缓解了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情绪,防止了矛盾激化,赢得了群众的充分信任。目前,巡回法庭的成功经验已在全市范围推广。

  重品牌创特色, “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经验获推广。该院与港北区计生局、港北区妇联等单位联动积极打造“321”维权平台。”“3”即3点:妇联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点、计生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点、交损中心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点。与公安、计生、妇联等部门联合,在市交警支队一大队、港北区计生局圣湖小区流动人口服务站、港北区妇联分别设立了3个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点,定期派出法官到服务点开展维权工作。依托3个服务点,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尽可能通过调解结案,去年该院审结的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891件民事案件中,调撤结案596件。去年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共审结此类案件425件,标的200余万元。

  “2”即2岗:巾帼文明岗、妇女儿童维权岗。结合审判工作实际,通过整合审判资源,在立案庭设立“巾帼文明岗”,在政工科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岗”,对外公布妇女儿童。全面负责妇女儿童案件立案、审理、救助、回访等工作,对此类案件按规定优先立案、优先开庭、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在“妇女儿童维权岗”内设立了民事、刑事“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专门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民事和刑事案件。去年该院共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民商事案件938件,审结891件,裁判正确率达99%。去年该院审结拐卖妇女儿童案1件,强奸案8件,受害人是女性的故意伤害案件5件,受害人为女性的抢劫、抢夺案件24件。共判处罪犯52人。

  “1”即1基地:贵港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在贵港市政法委、文明办等部门的指导下,投入资金100余万元建立了贵港市首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基地面积达968平方米,分为法制教育宣传长廊、心理咨询室、学生模拟法庭、圆桌法庭4大区域,为全市青少年提供优质的法制教育服务:组织举办法制辅导报告会、法制教育图片展,开展“现身说法”法制教育、法制教育进学校、观看法制文艺演出等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去年,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累计接待参观的中小学生3000多人,为学校师生上法制课8场次,开展模拟庭审活动13场。

  正是因为港北区法院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上做出了特色、做出了成绩,该院于今年2月21日下午,成功召开了自治区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工作现场会,并获得自治区高院和自治区妇联共同授予的“妇女儿童维权岗”牌匾,这是该院积极创新社会管理机制的又一次探索。

  不断探索阳光司法工作新途径,依托网络平台公正、公开、高效司法。从2009年至今,港北区法院已全面完成了本院内部局域网、中心机房、科技法庭、远程提讯室、视频会议室的建设,信息化建设不断推向深入。从去年12月开始,该院就开始尝试通过网络直播庭审现场,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观看庭审现场,整个庭审过程可以一目了然。

  该院在今年2月即采用联拍网络平台(www.LP113.com)的方式,对第一件对外司法委托评估的财产进行公示并确定了摇号日期,同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纪检监督人员到场监督。摇号即日,在各方有关人员的监督下,首次利用联拍网随机摇号平台确定了中标机构,目前,该院用网上随机确定评估拍卖机构的案件已达17件,在全区各级法院使用网络平台发布对外司法委托相关信息中排名第二。

  该院执行庭和行政庭则将所有案件从立案到终结的每一个步骤、程序、措施都及时录入到全国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库中,每年的录入率均为100%。港北区法院对非涉密信息的充分公开,是实现审判公开、公平、公正的扩大和延伸,进一步提高法院审判执行过程的透明度和阳光度,最大限度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有利于案件得到公正审理。

  从今年4月份开始,该院依托锐新审判管理系统软件平台逐步实现全部案件在网上办理,使案件的收立、移送、结案、归档和文书的撰稿、送签和审批过程等所有的办案流程都在网上进行。实现由传统办案向现代办案方式的转变、纸质文书向网上生成的转变,提升了审判质量和效率。

  坚持司法为民,热情“迎进来”积极“走出去”。切实落实法院开放日、院长接待日等制度。不定期的邀请或接受社会各单位前来参观交流,中国移动、边防武警、学校、新闻媒体等单位悉数来访,增进了人民法院与社会各界人士的感情,有利于开展法制教育,接受群众监督;该院每月月中、月末设为院长接待日,每月两次,每次均要求由院、中层领导组成接待组,保证这一制度落到实处。该院坚持来访必办、有问必答,积极听民声、察民意、解民忧,力争将问题解决在法庭外,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深入开展走基层活动。该院由院领导带队定期不定期的组织法官干警深入到乡村、社区、军营、学校、企业,了解大众的法律需求,开展纠纷调解、巡回开庭、法律咨询和模拟法庭等普法宣传活动,送法上门,主动为群众提供司法咨询和帮助,并及时了解群众较为关注的热点问题,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该院还延伸审判职能,尽力协助挂点村争取项目资金,助力农村发展、建设,每月该院派出一个党支部至少两次到挂点村,与村困难党员、群众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结对帮扶活动,逢年过节院领导还给当地的困难党员、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困难户送去慰问。

  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为人民法院解决工作难题、实现科学发展提供了良好契机。港北区法院将紧紧抓住这一历史机遇,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实践中,努力实现人民法院事业的跨越式发展!
责任编辑:罗 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