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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逃避债务被强制执行
跑了和尚,跑不了庙

作者:黄伟 陈韵妃  发布时间:2012-05-04 11:18:38 打印 字号: | |
  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的事,但一些“老赖”却恶意拖欠、玩失踪,无疑是对法院执行难的“雪上加霜”。5月3日,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执行干警辗转多处,难寻被执行人踪迹。但执行干警仍抱着一丝希望从被执行人身份证号码中寻获到了蛛丝马迹,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人。这对于执行干警来说,可谓是“如获至宝”,该院执行干警抓住机会将案件成功执结。

  港北法院于2011年10月11日开庭审理了李某诉黄某、张某、丘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法律文书生效后,张某、丘某自动履行了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而黄某一直不按调解书履行其义务。于是原告李某于2011年11月14日向港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负责执行该案的法官按照调解书上黄某的地址到贵港市某局调查,结果被告知该局无此人。由于找不到黄某,案件一时难以执行。执行法官正在发愁此案毫无进展时,发现调解书上黄某的身份证号码只有17位数,缺少了一位。经咨询审判的法官,此身份证号码是被执行人黄某提供,可能是其故意提供错误的信息。执行法官于是到户籍机关调查,查找到了黄某真实的身份证号码,与黄某提供的仅少了一位数。执行法官立刻动身前往银行部门按该身份证号查询,发现其有存款,于是马上就扣划其存款,该案得以顺利执行完毕。俗话说:“跑了和尚,跑不了庙”,负债的当事人,必需要面对,逃避法律是绝不允许的。
责任编辑:黄伟 陈韵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