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工作方式,主动为人大及人大代表了解审判工作搭建平台,立足“五个转变”,实现人大对审判工作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2011年以来,该院接待各级人大代表来访20次,邀请旁听庭审19次51人,走访征求意见7次25人,邀请视察法院11次111人,邀请座谈7次26人,聘请特约人员15人。
一是转变观念,变被动接受监督为主动邀请监督。该院党组始终把增强“人大监督意识”作为审判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专门成立了由院长负总责的“联系人大工作办公室”,亲自部署联系工作方案,研究具体措施,落实代表建议,确保将人大监督落到实处。
二是创新方式,变单一部门联络为全院干警参与。该院党组把与人大及人大代表的联系工作由过去的办公室单一联系,变成全体干警全员参与的全局工作,建立了9个庭室与港北区人大对口联系制度,使人大监督更加具体化、经常化。
三是跟踪督办,变单纯审判监督为全面工作监督。该院把人大监督提高到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的高度来认识,监督内容由过去以审判工作为主向全面工作监督转变。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实行跟踪督办,代表建议办理由“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让代表提出的每一个问题都得到根本解决。同时,针对代表建议提出的要求,落实到庭室、人头,并实行专人包案,限期办结,直到代表和当事人满意或理解为止。
四是争取主动,变事后工作报告为事前情况汇报。为了使人大能够及时了解审判工作情况,对一些有影响的重大案件,该院在严格保守国家秘密的前提下,积极向人大提前通报案情,接受人大对办案过程的全程监督。同时,还邀请人大代表现场旁听大案要案的审理,现场监督重大执行案件的执行。
五是接受监督,变任务性工作为法律性工作。该院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建议和意见,均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如在向人大代表报告全年工作总结时,考虑到人大代表来自各行各业,对报告中的专业术语不熟悉等问题,在征求意见方面,就对一些“专用名词”向代表详细解释,帮助代表更好地理解报告内容。
通过以上“五个转变”,赢得了人大代表的信任与支持,有力地促进了该院各项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全面完成市中院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夯实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