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创新便民举措,以实现“来院有人引,材料有人收,案件有人查,咨询有人答,疑惑有人解,上诉有人办”为建设目标,充分调动各种社会力量构筑司法便民体系,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条龙”服务接待
港北法院不断完善诉讼服务窗口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信访接待等八大功能,根据来院人员目的,将其引导到相应的区域办理具体事宜。法律咨询,为来院咨询法律问题的群众解答有关法律和诉讼问题,为当事人合理选择纠纷解决方法提供多项引导。案件查询,设立查询窗口,开设电话查询服务,为当事人提供案件的审判流程以及执行进展等基本信息。司法救助,对经济困难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根据情况及时做出减、缓、免缴诉讼费用的决定。便民服务,在大厅为当事人提供各种形式的诉讼宣传资料、文书样本、笔墨纸张、打印机等设施,设立当事人休息区,积极为来院群众创造干净、有序、宽敞、文明的诉讼信访环境。该院还拓宽立案通道,不仅“到庭立案”,而且还实现“远程指导”、“远程立案”,借助邮寄、传真等方式开辟一条方便快捷的立案通道,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开通至今已审查立案11件。
“一站式”化解纠纷
港北法院针对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上升,矛盾纠纷增多的现象,积极创新调解机制,于2011年11月在全市率先成立了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巡回法庭设在市交警支队一大队,由2名精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法官和1名书记员组成,为当事人提供咨询、指导、立案、调解、司法确认、财产保全、审判“一站式”服务,让当事人在一个地方就能办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保险理赔、案件立案、财产保全、审判等事宜,实现了法院审判与人民调解、交警处理、保险理赔的无缝衔接。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成立以来,共受理群众咨询200多人次,调解交通事故纠纷案件287件,调解标的18万元。有效缓解了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情绪,防止了矛盾激化,赢得了群众的充分信任。
“一次性”繁简分流
港北法院优先引导当事人采用调解方式解决矛盾和纠纷,通过劳动仲裁、商事仲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以及其他非诉纠纷解决方式,实现矛盾纠纷的多元解决。当事人同意通过诉讼外的其他途径解决纠纷的,积极主动及时与相关组织和行政部门联系协调,具体落实纠纷解决的相关事宜;对于不愿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案件,则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将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标的额较小的案件直接分流至业务庭速裁组。今年以来,该院共审理民商事案件1163件,审结875件,其中调撤结案552件(调解440件,撤诉112件),调撤率达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