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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房被叫停 竟持砖砸执法员

作者:甘怀强 陈韵妃  发布时间:2012-05-31 09:53:45 打印 字号: | |
  男子为了阻止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竟手持砖头对执法人员进行暴力威胁。5月31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以暴力手段阻挠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恶性刑事案件,覃仲荣因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覃仲荣于2001年购买了位于贵港市港北区一九一路市运管处办公楼围墙南面路边的一块没有合法手续的土地,并于2011年12月13日开始在上述土地上违法建房。同月15日,贵港市整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工作指挥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双违办)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覃仲荣上述违法建房行为,责令覃仲荣停止违法建房。同月28日16时许,市双违工作队执法人员发现覃仲荣仍在违法建房,即暂扣覃仲荣用于建房的水泥浆桶和铁铲等工具。覃仲荣见状则从工地上捡起两块砖头威胁执法人员,在场的执法人员李某劝阻时被覃仲荣持砖头砸伤嘴部,执法人员何某在制止覃仲荣行凶时被砸伤左手。经贵港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李某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何某的损伤程度属轻伤。

  港北法院审理后认为,覃仲荣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覃仲荣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照《刑法》相关之规定,遂作出上述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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