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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法院:将“阳光司法”进行到底

作者:刘 敏  发布时间:2012-05-31 09:59:53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以“阳光司法”为目标,全流程彰显公开、多渠道保证公开、信息化推动公开,努力让社会公众“看得见公正”“感受到高效”,赢得了党委政府、上级法院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

  立案公开

  群众的司法诉求能否在法院得到实现,关键就在于能否立案。为了真正意义上实现司法公开、司法为民,港北区人民法院首先将关口前移,实行立案公开。从当事人步入法院的第一步抓起,高标准扩建完成了面积达408平方米,具备八大功能的诉讼服务大厅,安装电子显示屏,设置导诉台,配备导诉员,告知诉讼风险、查询案件信息、解答诉讼疑问、引导当事人合理选择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进行信访接待答复等。针对过去个别存在的 “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该院严格实行首办负责制,按照有访必接、有信必复、有诉必理、有查必果的要求,确保申诉信访渠道畅通。

  对于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立案流程、法律文书样式、诉讼费用标准、缓减免交诉讼费程序和条件、当事人权利义务、接受监督等内容,该院通过司法公开宣传专栏、公告牌、港北法院网站予以公开,并及时将案件受理情况告知当事人。对于不予受理的,及时将不予受理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依法送达当事人,并说明理由,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庭审公开

  为贯彻落实司法公开,港北法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将审判执行过程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该院完善了旁听制度,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建立了执法特约监察员制度,扩大了人民陪审员参审面,有效实现了司法公开,促进了法律知识的传播,使法院工作更贴近社会、贴近群众。 

  据了解,近年来,该院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进行了公开审理。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允许当事人近亲属、媒体记者和公众旁听,并允许媒体对庭审活动进行全程同步录音或者录像,对影响重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该院根据旁听人数尽量安排合适的审判场所,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听审。2011年以来,该院接待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访20次,邀请旁听庭审19次51人,安排群众旁听300余人。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846件,占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数的100%。

  在审判过程中,该院将所有证据在法庭上公开,能当庭认证的,当庭认证。并提高证人、鉴定人的出庭比率。同时,通过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进一步规范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依法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向当事人宣布审判委员会委员名单,案件未在法定期限内审结的,在法定期限届满前及时将中止诉讼、延长审限的情况及理由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告知当事人。该院还选择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社会关注的典型案例,通过电视台报道和庭审直播的形式呈现在社会公众面前。今年以来,该院通过电视台报道案件12期,通过中国法院网庭审直播热点案件10件。

  为了扩大庭审公开的效果,有效实现司法为民、司法便民,港北法院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坚持审判贴近群众,建立起了派出法庭巡回办案常态化、业务庭室带任务上岗的工作机制,大力开展巡回办案。该院还]坚持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 “进学校”、 “进军营”、“进企业”等活动,变被动司法为能动司法、变坐堂审案为上门办案,将法庭搬到村庄农舍、社区里弄,用人民群众 “听得懂,看得见,信得过,靠得住”的方式解决纠纷,化解矛盾,使巡回审判成为便民诉讼流动平台,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感谢法官这么老大远来到我们这开庭,以前打官司费时费力一整天,现在社会真好了,都不用出远门,家门口就能解决,真的方便了我们老百姓!”。当事人黄某的话语代表了山区群众的心声。据统计,截止目前,该院共开展巡回办案50次,开展 “送法下乡”法制宣传专项活动31次。

  执行公开

  即便胜诉了也不一定能够实现权益的保障,这是群众普遍担心的一个话题。为有效破解执行这一难题,港北法院在加大打击反规避执行力度的基础上,以执行立案公开,执行财产调查结果及强制措施公开,执行款物发放公开,执行异议、复议案件审查公开,案件执结信息公开、执行文书公开 “六项公开”确保执行公正,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港北法院网站,该院将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收费标准、执行风险、执行规范、执行程序等信息予以公开。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重大措施后,又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双方当事人。并公开选定评估、拍卖机构的条件、程序,向社会公布选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评估机构、拍卖机构名单。案件执行中委托评估、拍卖的,向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公开评估、拍卖的过程和结果。今年以来,全院新收执行案件272件,执结136件,执结标的达2630.8876万元。 

  为了严厉打击 “老赖”,该院还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公布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财产状况、执行标的等信息,限制其出境,大大促进了执行工作的开展,提高了人民群众依法接受执行的法律意识,树立了司法权威。去年以来,该院通过曝光、纳入不良征信系统等方式执结规避执行案件21件,标的额达71万余元;悬赏公告执行10人,曝光名单105人。

  听证公开

  实行听证是当前社会比较倡导的一种民主形式。港北区人民法院创造性地将其与司法公开有机地结合起来,与审判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并进一步规范了听证程序,对涉及当事人或者案外人重大权益的事项及复查案件实行公开听证,重点听证、新类型案件、首例案例、涉府案件及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公告听证事由、时间地点、听证法官、听证参加人的权利义务等,使听证制度以常态化运行。

  文书公开

  轻点鼠标,就可将裁判文书一览无余。在港北法院网,除按法律规定不予上网公布的裁判文书以外,该院将各类案件的裁判文书都进行了上网公布,并设立了专门的裁判文书公开栏目,指定了专门人员管理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工作,监督管理上网公布的文书数量、质量和信息安全等问题,同时还建立了相应的民意沟通和舆情监控管理制度。当事人输入其基本信息后,即可实现上网查询。目前,该院已上网裁判文书600份,裁判文书上网率达100%。

  审务公开

  在港北法院,各项工作都处于公开透明之中,阳光操作。除了裁判文书,法院的基本情况、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审判业务部门职能、人员等基本情况,法院的重要审判工作会议、工作报告或者专项报告、重要活动部署、规范性文件、重要研究成果、非涉密司法统计数据及分析报告等信息,该院均实现了对外公开。并进一步完善了新闻发布制度,建立了与媒体及其主管部门固定的沟通联络机制,开设专栏,制作专题片,不定期举行座谈会,设立公众开放日,并在审判大楼一楼大厅设置法院司法公开宣传专栏,印制发放《司法公开便民手册》,种种举措,将法院的审务工作尽可能的向群众公开,既方便了群众行使诉讼权利,又有效地增强了法院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推进了 “阳光司法”。 今年以来,该院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6次,接待到法院参观的青少年及各界群众800余人。

  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司法公开也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一个深入持久的过程。港北法院将始终以推动社会建设为己任,以不断满足民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为出发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勇往直前,不断探索,走出一条司法公正公开之路,将“阳光司法”进行到底!
责任编辑:刘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