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不断完善审判管理制度,形成了以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审判质量与效率评估及奖惩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审判质量管理体系,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管力度,有效地避免超审限、久拖不审、久审不决的现象,刑事、民商事、行政三大案件的裁判正确率分别达98%、97.3%、98%。2011年该院共审结各类案件2922件,评查2139件,评查率达73%,撰写案件评查分析报告5篇。
一、该院以多方位审判流程管理为重点,强化案件质量监管力度和科技含量。 一是以制度进行监管。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审判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将案件审理过程分为立案、送达、排期、庭审、宣判、执行、结案、归档等若干阶段,实行分段管理。将案件流程控制权与实体审判执行权分立,实现对审判工作由行政型管理向审判型管理的转化。二是建构网络管理系统。将所有案件基本信息输入信息化系统,进行审限跟踪,杜绝超审限案件。三是安装数字监控体系。在该院一号审判庭安装监控器,通过数字监控实现庭审活动的录音录像电子监控,促进庭审规范化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该院以案件质量评查为重点,加强案件质量事后监督。 一是对常规案件以检查合格为结案标准。按照区高院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由审委办和审监庭针对审理程序、法律适用、文书制作以及案卷装订等相关内容,对各业务庭报结的当月案件逐案进行检查,并由评查人员填写“案件质量评查卡”,在该卡上签名,落实评查责任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回案件承办人对案件进行补缺、补正;同时,每月通报案件检查结果,指出问题,敦促全院干警在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上狠下功夫。此举强化了审判人员的程序公正意识和尊重当事人权利的观念,减少了各类法律文书中的“低级错误”,提高了案卷装订归档的质量。二是对重点案件进行评查。由审委办定期对被二审法院发回、改判的上诉案件和再审改判的案件,逐案进行评查,分析被发回、改判的原因,并写出分析报告,找出差距,吸取教训,不断提升裁判水平和准确性。
三、该院以完善考核标准为重点,建立案件质效评估体系。为真正实现审判管理工作从“数量管理”成功过渡到“质量管理”,分别对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四类案件提出了具体的质量要求,建立了以人均办结案件数、结案率、办案时限、服判息讼率、调撤率、发改率等指标为基础的审判质量效率评估指标体系,以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审判运行态势和审理质量。使干警的思想观念完成了从追求办案数量到追求办案效率和质量的转变。
四、该院以奖惩激励机制为重点,严格案件质量责任追究。对被二审法院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再审改判的案件以及常规案件质量检查中,认定为不合格或差错的案件,经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和审判委员会认定,承担差错案件的主要责任的,或者在审判过程中存在违纪行为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审判工作成绩突出的干警则予以奖励,并且作为年终评先评优和晋级晋职的依据。通过奖与惩,增强了审判人员的责任意识,预防、减少了错案的发生,激发了干警的工作激情,进一步提高了案件的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