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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法院坚持能动司法三项举措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作者:刘 敏  发布时间:2012-06-20 17:25:53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秉承“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理念,注重加强能动司法,完善措施,加大力度,主动靠前为地方党委、政府分忧,依法为人民群众解难,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赢得了地方党委、政府的信任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认可。

  一是坚持能动司法,主动为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近年来,港北法院党组确立了“法院工作必须为大局服务”的新理念,积极促进法律被动性和司法能动性无缝对接,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工作中,该院不仅超前预测涉法问题,及时为地方党委、政府分忧,而且凡辖区重大涉府、涉企案件,都超前介入,靠前为党委、政府解难。班子成员带头深入重点企业走访,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该院在今年5月份开展的“开门纳谏大走访大接访”活动中,得到了各行各业负责人的一致好评。通过这次大走访活动,共向100多名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意见和建议,分发宣传资料200余份,收回征求意见表100多份。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依法妥善解决征地拆迁案件。对涉及全市大局、经济发展及民生民利的案件,该院坚持特案特办,急案急办的原则,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尤其是涉及民生的征地拆迁工作。2012年2月9日,贵港市住建委向港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拆除贵港市牛岭水果批发市场的17户房屋(南宁至广州高速铁路建设途经路段)。法院受理这批系列案后,没有采取生硬的强制执行措施,而是通过“三心”(即耐心、细心、用心)竭力做通被拆迁户的思想工作。经过14天的努力协调,17户被拆迁户全部签订了拆迁协议。3月2日,案件所有法律程序履行完毕。此次拆迁案件的成功执结,为贵港市“三百工程”重点项目的推进和地方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也充分体现了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港北法院在能动司法、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方面恪守和践行人民法院“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的工作主题。

  三是践行服务承诺,依法为企业排忧解难。针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该院将服务范围向事前和事后延伸,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一方面,组织有经验的法官定期走访重点企业,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切实了解企业法律需求,增强为经济发展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积极帮助企业构筑预防纠纷和防范风险的机制;另一方面,送法到企业,不定期向企业提供法律意见。近年来,该院干警先后走访企业50余次,解答企业咨询30余次,解决企业涉法问题20个。
责任编辑:刘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