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花法官”事件被媒体披露后,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7月23日上午,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的部署安排,结合正在开展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和“两评查”活动,召开了全体干警大会,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志海向全体干警宣读了媒体所披露的“眼花法官”案件,深刻剖析该案发生的原因,分析“眼花法官”为国家、为社会、为人民法院所带来的不良影响和造成的不良后果,在全院干警集中进行了一次警示教育活动,让广大干警引以为戒,防患未然,再次为全体法官敲案件质量的“警钟”。张志海院长在会上向大家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筑牢反腐思想防线。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三个至上”,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说情风,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堵绝思想上的腐败。
二是建立健全审判制度,严格落实制度管人。建立和完善案件管理流程制度以及廉洁从政制度,尤其是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合议、审委讨论制度,避免法官自由裁量权过大和杜绝滥用权力。
三是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升法官整体素质。要求认真开展好“两评查”活动,认真查找分析发改案件的原因,不断提高案件质量,把案件办细、办精、办硬,真正使案件达到程序合法、证据充分、事实清楚,把每一件案件办成真正能经得住考验的“铁案”。
四是自觉接受内外监督,营造良好司法氛围。推进阳光司法,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和舆论的监督,使外部监督同内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对每一起案件从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全面推行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形成内外结合、纵横交错、严密有效的监督网络,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会后,该院各部门针对“眼花法官”事件和围绕张志海院长的讲话认真组织了讨论,进一步帮助干警明白“审判质量就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的道理,要求全院干警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抵御各种不良风气侵袭,在今后的工作中时刻以法律和廉政准则为纲,常敲案件质量的警钟;严把案件事实关、程序关和证据关,确保案件质量,使每一起案件都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