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伟大力量,儿童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他们作为社会弱势群体,需要的是全社会的关爱和帮助。近年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本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工作理念,在关爱妇女儿童工作上,紧密结合法院工作特点,从爱着手,用心呵护,探索创新,铺设“心路”, 为妇女儿童维权撑起了一方晴空。
诚心关爱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爱。但也有一些未成年人不幸遭到了违法犯罪分子的伤害,使他们幼小的身心受到摧残。为了帮助这些弱势群体,避免更多的孩子受到伤害,港北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参与社会管理,与港北区妇联、贵港一九一医院等单位共同联手,通过法律咨询、心理咨询以及热线电话等多种形式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如今年1月该院审理的一起强奸案,被害人是个年仅13岁的在校学生,案发后她产生了巨大的心理阴影,不愿出门,不愿上学,甚至出现了精神恍惚的情况。负责审理该案的王艺法官发现了这个情况,为挽救被害人幼小的心灵,帮助她重新振作起来。王法官首先积极做通被告人及其家属的思想工作,为被害人争取到全额赔偿款;同时主动与港北区妇联及该院聘请的解放军一九一医院心理专家联系,共同对被害人进行心理治疗与抚慰。法官还将被害人想换一个学习环境的愿望会同妇联一起反映到港北区委,在区委的协调下,今年2月,被害人在港北区妇联主席、主审法官及其家人的陪同下,在该市某所重点中学重新办理了入学手续,开始了她新的学习之旅。
热心回访
港北法院在立案、审判、执行工作中注重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原则,并对所有涉及妇女儿童的案件登记造册,针对一些典型的案件进行回访,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权益。
未成年犯甘某某曾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刑,在广西女子监狱服刑。2005年底,该院曾组织案件主办法官吴升攀等人对其进行回访帮教,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自2007年初吴法官等人得知甘某某的父母很少去探望她,致使其近来情绪低落、思想不稳定的情况后,吴法官与其他工作人员对她回访帮教的次数更多了。法官的亲切关怀与谆谆教导使甘某某深受感动,她表示法官们在繁忙的工作中不忘抽时间来看望自已,让她深深感受到了温暖,今后一定要学法、懂法、守法,痛改前非,并勇敢面对生活的困难,做个对国家、社会有用的人。在法官和甘某某的努力下,她已于2009年4月底被提前释放。
恒心普法
要想使妇女儿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就必须让她们知法、懂法,为此,港北法院在讲法、普法上下功夫,长期坚持开展“普法下乡村、送法进校园,析法在庭上、讲法到群众”活动,审判业务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特点适时开展活动,立案庭龙秋莲法官借开展妇女儿童维权活动之机为港北区村、社区“两委”女干部讲解《婚姻法》,刑事审判庭吴升攀法官为预防青少年犯罪到贵城四中进行《青少年如何增强防范意识远离违法犯罪》法律讲座,法官们在庭审上为当事人以案析理,在庭下为旁听的群众就案讲法……
去年11、12月,港北法院与团市委、教科局、妇联等部门联合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法制教育进校园”系列活动,先后到港城镇中、港区中学、荷城小学等学校普法送法;同时先后开展妇女儿童普法宣传咨询活动8场次,均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点点滴滴显真情,港北法院为妇儿所做的工作实际、真切、贴心,再现了人民法院的庄严与公正,也展示了人民法官的奉献与风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