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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法院五举措积极参与抗洪救灾确保社会稳定

作者:陈韵妃  发布时间:2012-07-27 15:59:49 打印 字号: | |
  受今年第8号台风“韦森特”影响,7月24日起广西贵港市普降暴雨,大风3~4级,港北区8个乡镇(街道)不同程度出现灾情。贵港市港北区法院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的号召,妥善部署,采取五项措施积极做好当前抗洪救灾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地方社会稳定。

  一是迅速成立救灾青年突击队。该院将当前抗洪救灾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迅速成立了一支由青年法官、法警共16人组成的抗洪救灾青年突击队,并准备铁锹、沙袋、雨衣等工具,24小时待命,一旦出现抢险任务,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号召,投身抗洪救灾中去,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涉及灾区灾民案件优先立案。凡因灾民房屋倒塌、农作物受损等引起的案件,法院优先受理,并依法快审快结,积极维护灾民合法权益,及时实现其诉讼利益。  

  三是快速解决受灾群众出行应诉困难问题。对因受洪涝灾害的影响,当事人不能按时到庭开庭的案件,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延期审理;需要及时审理的案件,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活动,解决受灾群众出行应诉困难。 

  四是严厉打击抗洪救灾期间的各类刑事犯罪分子。严厉

  打击在抗洪救灾期间普通刑事犯罪,对在期间办理涉及抗洪救灾的“两抢一盗”及其他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从重从快,快审快判。

  五是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该院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充分利用“诉调对接”机制的优势,积极配合乡镇、社区做好抗洪救灾期间及其过程中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确保地方社会稳定。
责任编辑:陈韵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