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份以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新收执行案件呈现数量增多,涉案标的大的特点。截至9月底,该院新收执行案件448件,标的7483多万元。其中标的30万以上的案件就有53件;标的10万元以上的占新收执行案件的31%。港北区法院在穷尽措施执结有执行条件案件的同时,成立重大案件执行实施组,集中力量攻克一批标的数额巨大的案件,其中执结标的30万以上的案件29件,标的5782.4万元,为维护贵港市经济的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助推企业发展。广西高强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商丘市国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商丘市国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金额114.6317万元及相应利息。经多方调查,该院得知被执行人商丘市国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在河南省商丘市有银行存款。“异地执行路途遥远,花销大,并且不一定有收获,但是为了维护本市企业的合法权益,我们必须想办法执兑现。”该院院长张志海指定了执行经验丰富的黄伟法官及书记员黄益秀前往河南省商丘市执行。在商丘市,经银行查询之后,黄法官发现该公司帐户交易活跃,查询之前就刚有一百万元划出去,可是在该市的4个账号里,只剩存款二十七万元,远达不到预期效果。黄法官没有灰心,耐心在该市银行蹲守了8天,终于扣划了本息及执行费共计118万元,该案不到一个月得以执结。
高效快速执行。2月9日,中国法院网、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等媒体刊登了一篇《股民40万股法人原始股票到底去了哪里?》报道。该篇报道了港北区法院的一起股权确认纠纷执行案件的曲折执行过程。由于该案标的额大,涉及5个股民40万股原始法人股,还涉及到某大型集团公司的声誉,因此引起了多方社会关注。谢某等5人的40万股原始法人股因多次转移登记,在执行阶段竟然无法确权,当事人不断上访信访。该院执行干警经过抽丝剥茧,追寻真相,终于找到了40万股权原来登记在了某水泥公司的名下。经诉讼审理,5月23日,谢某等5人根据新的生效判决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6月1日,该院执行干警奔赴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执行该案将40万股法人股过户到谢某等5人名下,按照当日该股票价格每支8.12元计,市值320多万元。
坚持阳光执行。冯某、谭某、于某、韦某、陈某、贵港市区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执行某公司借贷纠纷六案,本息加起来有1772.2938万元。被执行人某公司除了抵押给信用社的一宗33950.68平方米土地,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为保障各方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港北区法院公开拍卖该宗土地。因该宗土地评估价格数额巨大,第一次拍卖流拍,为保障各方当事人的知情权,执行干警将执行的每个环节都仔细向各申请执行人说明、并将拍卖情况一一告知当事人。第二次拍卖成功该宗土地后,该院及时将1462万元履行款分配给各申请执行人。最终,六申请执行人同意终结案件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