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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法院开展廉政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作者:秦燕  发布时间:2012-10-23 17:23:53 打印 字号: |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系统集中开展廉政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巩固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成果,深入推进各项廉政制度贯彻落实,近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对最高法出台2008年至2011年以来廉政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

  自接到最高法《关于在全国法院系统集中开展廉政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以来,港北区法院领导高度重视,将该项工作纳入了党组议事日程,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明确了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由该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黄森荣主抓该项工作,监察部门负责在检查活动中与各部门密切联系,结合当前本院开展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做到科学安排、统筹兼顾、协调推进,确保港北法院对贯彻执行《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关于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工作暂行规定》和《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等制度的执行贯彻情况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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