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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接再厉争先进 港北法院喜获“全区优秀法院”
作者:罗珩 杨茵  发布时间:2012-10-29 15:26:14 打印 字号: | |
  2012年10月29日上午,从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传来喜讯,贵港市港北区法院获得了“全区优秀法院”的荣誉称号,成为全区10家获得此项殊荣的人民法院之一,谱写了港北区法院发展的新篇章。近年来,在上级法院的关心指导下,港北区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不断创先争优,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并与开展“解放思想、赶超跨越”大讨论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不断以实际行动为人民司法事业增光添彩。

  围绕大局强职能,争创一流审判业绩。港北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该院在全市法院率先推行案件繁简分流、普通程序简便审、量刑规范化、实行分段集约执行工作机制、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等,审判执行多项工作走在全市法院前列。2009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1742件,审执结11268件,审判执行一线法官人年均结案约60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结案率60%,民商事案件调撤率67%,行政案件撤诉率69%,执行案件和解率75%,执行标的到位率93%,三大诉讼裁判正确率达98%以上,达到了案结事了的目的。全院收结案数、结案率、人均结案数等指标均排在全市基层法院前列,远高于全区平均数。

  围绕规范强能力,打造高素质法官队伍。该院通过抓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在领导班子内部,正确把握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党组议事规则、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坚持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讨论决定;坚持分工与合作的协调统一,自觉维护班子的整体形象和团结。在队伍建设中,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不断完善管理模式和机制,对全体法官干警建立业绩档案,推行中层竞争上岗和岗位双向选择制度,优化司法队伍结构。2009年以来,该院干警年度考核称职率连续三年达100%,群众满意率年年超90%。在廉政建设中,该院按照 “四条禁令”、“五个严禁”、“十不准”等的内容强化司法廉洁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聘任了5名廉政执法监督员监督法院干警执法,通过设置举报电话、悬挂倡廉警句教育图片,监控和巡查等手段促使全院法官干警端正审判工作作风。截至目前,全院没有法官干警因违法违纪问题而被查处。

  围绕为民强服务,延伸审判职能亮点多。该院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作为人民法院服务民生的努力方向,切实把司法便民、安民、利民、亲民的具体措施贯穿到法院工作之中。一是创建了贵港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通过法院开放日接待中小学生,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庭审,提供法律咨询,送法进校园,发放宣传资料等让青少年学生接受实实在在的法制教育。二是积极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整合审判资源,与妇联、计生、交警等部门联动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该院在今年召开的全区“创新社会管理,推进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现场会”上做经验介绍,刑庭还被自治区妇联授予自治区级“妇女儿童维权岗”。三是文化建设获好评。该院建成了面积达608平方米的法院文化综合展馆,展馆分为5大区域,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示了港北法院建院以来经历的绩效历程,文化建设得到了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好评,被自治区高院授予“全区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荣誉称号。四是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该院通过整合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文化建设、环境建设等所有资源,将全院各项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范畴,分类建立40余本台帐资料汇编,制作了创全国文明单位专题片。2011年12月,该院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五是高标准建成诉讼服务大厅。该院在全市法院率先扩建完成面积达408平方米,具备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信访接待等八大功能的诉讼服务大厅。一流的诉讼服务平台,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和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并被中院评定为贵港市最高等级——四星级服务大厅。六是联动司法效果好。该院注重延伸审判职能,着力联动司法,与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保险协会等部门联动,于2011年11月,在全市法院率先成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开展对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司法确认、调解和审判工作。目前,该院的交通事故调解经验作法已在全市范围推广。当前,该院顺应形势发展,与港北区政法委、司法局协调,三部门联动对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和司法确认,着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责任编辑:罗珩 杨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