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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建带队建促警务 港北法院成立法警党支部
作者:黄倩  发布时间:2012-10-30 15:51:10 打印 字号: | |
  为落实“支部建在队上”,按照“以党建带队建促警务”的思路,10月29日下午,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经该院党组研究决定,根据法警大队实际情况,把法警大队从原来的第一支部独立出来成为第七支部,经过无记名投票选举谢安祥副教导员、黄志伟副队长为书记候选人,为党支部建设奠定了组织保障。

  在过去,法警队的党员同志和其他庭科室组成一个支部,由于每个庭科室的工作时间不尽相同,很多党务工作很难统一展开,在党务工作方面多少显得有些混乱,党员法警的一些民主权利也难以得到保障。该院法警大队目前一共有党员16名,占警队人员的56%,符合成立一个支部的条件。根据港北区直属机关党组织工作要求,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警务”的工作思路,为不断提升法警队伍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紧密结合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加强和改进法警队伍党组织建设,院党组讨论决定把法警队独立出来成立一个党支部。

  法警大队作为法院内部一支准军事化力量,被公认为是法院内部离危险状况最近的人,也是处置各种突发事件最前线的人员。因此,港北区法院党支部要求法警党支部要按照党章规定和要求,积极开展党组织生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以党建促队建,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支部书记要严格按照党规党纪要求教育、管理党员干警,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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