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上午10点,广西贵港市港北区法院办公楼内的工作人员正像平常那样紧张而有序的工作着,在二楼走廊上,一名身穿军绿色T恤衫的老人突然倒地呻吟。这被坐在办公室内的法警黄卓鑫同志听见,他立马走出来,发现老人已经横躺在地上,为了避免造成二次伤害,黄卓鑫并没有马上扶老人起来,而是蹲下身子轻声询问:“您怎么了?”老人断断续续的说自己脚受过很大的伤害,左右脚都上有钢钉,在行走时突然感觉很痛,怎么也站不稳了,所以才会倒在地上。此时,听到响声的另一名法警于振华同志也闻声赶出来。这时老人一直摸着自己的额头说很痛,黄卓鑫马上返回办公室拿出了自己的便服给老人垫头,这样老人的疼痛似乎减轻了许多,话语也变得清晰起来。
原来老人是被人砍伤了脚,伤害他的人已经在港北区法院被判了刑,来法院是为了了解自己的赔偿情况,只是没想到脚上的伤痛会突然发作,让自己没有办法站立,所以才会躺在地上。为了不让老人继续躺在冰冷的地板上,两名法警在老人感觉疼痛比较轻微的时候慢慢将其扶到椅子上,并为老人送上一杯热水。经过休息,老人的精神状态逐渐恢复,身体也并无大碍。
为了防止老人再次发生意外并让他安心,法警队干警一边联系老人的家属,一边向刑庭询问老人的案件处理情况。原来老人的案件已经移送到执行局,执行局正在办理中,等执行款一到就马上通知老人。老人听罢,悬着的一颗心终于落下。而且在老人的家属来到前,一直有法警陪着他,照顾他。正是由于该院法警大队的同志们在平时训练有素,面对突发状况可以及时、正确的做出反应,妥善处理。同时也体现了该院开展政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所取得的成效:法警们牢固树立了为民意识,用实际行动践行着时刻为民着想、为民服务的宗旨,给群众留下了良好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