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上午,由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傅志伟、牟志洪二人组成的“两项活动”检查组到港北区法院对“廉政七项制度”和“阳光司法六公开”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港北区法院院副院长黄桢、纪检组长黄森荣及纪检监察室全体人员参加了此次的督查活动。
期间,黄桢副院长对该院开展“廉政七项制度”和“阳光司法六公开”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自查汇报。随后,检查组的傅志伟主任对该院《廉政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数据汇总表》内容进行了详细的复核、点评。最后检查组强调,一定要高度重视“两项活动”,深刻领会活动的意义,认真统计好有关数据,完善台帐,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随时准备迎接最高法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