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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到港北法院调研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作者:黄晓 甘仕兴  发布时间:2012-12-03 09:42:21 打印 字号: | |
  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大常委会将于12月初召开第十三次人大常委会议。为了顺利召开第十三次人大常委会,11月30日上午,港北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卓天高的带领下,到港北区法院就该院在区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出的涉及法院工作方面的建议办理情况开展调研。座谈会由该院副院长黄桢主持,纪检组长黄森荣、纪检监察室主任秦燕出席会议。

  今年年初,该院收到港北区人大代表陈喜志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法院聘用人大代表为法院人员陪审员的建议”,院长对该建议的办理工作作出详细批示和要求,并落实专人办理。全院把办理好代表建议、批评及意见作为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审判作风、推进法院工作的大事来抓。3月28日,港北区法院派人专程上门,当面征求并听取陈喜志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双方进行了坦诚的沟通与交流。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该院黄桢副院长对陈喜志代表的建议作出答复,介绍了该院人民陪审员聘任的情况,说明了担任陪审员的条件,并详细地说明了聘任人民陪审员的程序和步骤。

  座谈会上,对港北区法院的答复意见,调研组一致表示十分满意。卓天高副主任指出:该院院领导在思想上重视区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批评并在行动上积极答复和落实,办理质量高、群众满意度高,此时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绩,应予充分肯定。

  最后,黄桢副院长表示:人大代表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意见是人大代表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既是对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监督,也是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支持;代表们的敏锐观察和良好建议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动力,港北区法院将会始终重视人大代表的每一个意见和建议;真切希望人大代表一如既往地对港北区法院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以促进该院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不断完善司法为民,服务百姓,服务当地社会发展。
责任编辑:黄晓 甘仕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