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因犯罪被判入狱6年,其妻带着幼子生活。因不堪忍受生活的煎熬,其妻诉请离婚。11月30日上午,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法官驱车前往黎塘监狱开庭审理,并当庭调解了该起离婚案。
贵城镇街道办事处震塘村的李某于2001年认识卢某,2006年生下一男孩。后两人于2007年补办结婚登记手续。2008年李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0年因犯抢劫罪、抢夺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自李某进了监狱,卢某独自拉扯着孩子过了四年,异常艰辛,无奈将李某诉上法庭,要求与李某离婚。
港北区法院受理后,主办法官本着为孩子身心健康,挽救家庭着想,希望说服卢某撤诉,但卢某还是坚持起诉离婚。因为李某在监狱服刑,为了有利于其后期改造,保障其诉讼权利,主办法官一行3人驱车前往黎塘监狱审理该案。
狱中李某为自己的罪行忏悔,看到卢某离意已决,表示同意离婚。在法官的调解下,卢某看着昔日的爱人,考虑到自己的情况,在孩子的抚养上做出了让步:儿子归李某抚养,李某出狱前跟随李某的父母生活,卢某答应会定时回去看望儿子。就这样,一桩离婚案在高墙之内被成功调解。(港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