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区委宣传部联合广西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下发的《关于表彰广西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共表彰了85个先进单位,广西贵港市港北区法院作为全区3个法院之一荣获了”广西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此次表彰先进,旨在总结思想政治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号召全区机关单位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学习,进一步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全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近年来,港北区法院按照区委及上级法院的部署,结合该院实际,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并把它作为强化思想素质、提高队伍能力、提升审判业绩的有效途径和重要载体,形成了具有港北区法院特色的思想政治工作方法。
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港北区法院紧紧围绕思想政治工作这一关键,着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法官队伍。该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武装队伍,不断完善管理模式和机制,有效地规范了领导班子、整合了司法队伍资源。同时,以创建学习型法院为目标,通过领导率先垂范、广泛动员、全体参与、建章立制等方式,在法院广泛开展系列学习活动。其次,注重抓典型、树模范,充分营造创先争优氛围,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干警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全院干警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觉悟、精神追求和生活方式,从而确保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高效的思想教育、良好的学习机制和干警学习心态的转变,使得全院干警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有了大幅提高,从而为推进全院整体工作进步夯实了素质基础。
二是狠抓思想作风,讲政治,争创一流审判业绩。作风就是形象,思想教育又是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手段,港北区法院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该院在全市法院率先推行案件繁简分流、普通程序简便审、量刑规范化、实行分段集约执行工作机制、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等,审判执行多项工作走在全市法院前列。2009年以来,该院总体指标保持在一个相对平稳均衡的水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结案率60%,民商事案件调撤率67%,行政案件撤诉率69%,执行案件和解率75%,执行标的到位率93%,三大诉讼裁判正确率达98%以上,全院收结案数、结案率、人均结案数等指标均排在全市基层法院前列,远高于全区平均数,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高效的法院作风建设,为创造一流的审判业绩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延伸审判职能,因地制宜,开创法院文化建设新局面。该院建成的面积达968平方米、全区法院中规格最高、设施最齐全、功能最完善的贵港市首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各级领导视察后都给予了高度肯定。该院延伸审判职能,依托“321”妇女儿童维权平台积极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今年2月8日,还被中央文明委表彰为“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港北区法院一直重视文化建设,并取得显著成效,多项文化建设工作均获得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好评。去年12月,该院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基础上,该院延伸审判职能,着力联动司法,在市政法委的统一部署下,与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保险协会等部门联动,于2011年11月,在全市法院率先成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开展对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司法确认、调解和审判工作。当前,港北区围绕“三年目标任务行动计划”整合各方面的力量成立维稳工作组狠抓维稳工作,该院顺应形势发展,与港北区政法委、司法局协调,在政法委的领导下,三部门联动对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和司法确认,着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目前,三部门联动的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已全面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