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法院执行庭通过异地执行,成功扣划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移外地的存款1万多元,并兑付给申请人,“老赖”终敌不过执行威力。
2008年3月14日,张某与黄某签订承揽合同,约定由张某帮黄某安装围墙铸铁栏杆工程。工程完工后,经双方验收合格后,黄某尚欠张某16000元工程款。经张某多次催讨,黄某均以种种理由拒付。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张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港北区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黄某向张某支付欠款16000元。由于黄某到期不履行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人员接手该案之后,认真查阅了相关案件材料,并向张某详细了解黄某的情况,张某称从2009年起黄某好像人间蒸发似的,去向不明,也无法联系。法院迅速对黄某的可供执行财产展开“四查”、“二查”,但均无果,执行陷入了僵局。对此,执行员毫不气馁,研究对策,认真制订执行目标计划,经过多方位对黄某进行财产查控,终于发现黄某在北流市的银行有1万多元存款,这一发现令执行员兴奋不已。为防万一,执行员不辞辛苦,当即驱车约200百公里前往该银行扣划该款至法院。正所谓“跑的了和尚,路不了庙”,“老赖”逃不过法院执行,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事后,申请人张某激动地握着港北区法院执行员的手连声谢道:“你们辛苦了!黄某因为欠债逃到外地,人都找不到了。现能得回1万多元,真的非常感谢你们!”这次执行,狠狠打击了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行为,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