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情和金钱,孰轻孰重?这个问题在广西贵港市港北区法院执行庭接到一起死者家属对其工亡补助金的纠纷的执行案件后,又一次引起大家的深思。
死者张某某在一次安全生产事故不幸身亡,张某和杨某作为死者的父母、黄某作为死者的妻子,领到了责任单位一次性支付的工伤补助金446200元。对该笔补助金的使用,双方约定用于张某某和黄某刚出生不久的孩子将来购房和读书费用。补助金付到黄某名下的账户,由黄某设置密码,张某和杨某保管存折,领取时,双方协商好一起方能领取。原以为这样的就能万无一失,但事与愿违。黄某因没有固定工作,独自抚养年幼的孩子十分吃力,因此提出分割该笔补助金,由于双方对如何分割没有达成一致意见,黄某情急之下,到银行申请挂失了其名下的账户。张某和杨某认为黄某动机不纯、想单独处置,遂向港北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上述补助金,并申请冻结该笔补助金。
法院受理后,依法冻结了该笔补助金,经过多次调解未果,最终判决张某、杨某、黄某、小孙子按1:1:1:2的比例分配。各方当事人对判决并无异议,但在履行过程中,因一方持有存折、一方持有密码、法院裁定有冻结,而当事人双方互不信任,最终张某和杨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希望通过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将自己的份额执行回来。
执行庭的法官拿到这个案件后,从法律上是可以直接执行的,因为补助金已经冻结在银行,只要直接扣划相应款项兑付给申请人即可。但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一个和谐的家庭就这样破裂了,希望能够通过协调,使双方当事人处理好这个纠纷,重建和睦家庭。据此,执行法官通过申请人的代理人(张某和杨某的小儿子)做申请人的工作,更多地从情理的角度,体谅黄某做为一个单身母亲抚养孩子的现实情况和不易。同时,劝解黄某应更多地体会张某和杨某老年丧子的悲痛和对小孙子这一脉亲情的渴望。
在做工作的过程中,执行员了解到双方存在一些误会,且沟通不足。对此,执行员着力化解误会和矛盾,经过不懈地调解和沟通,最后取得了双方的谅解。案件因张某和杨某在外地无法到院与黄某一起领款,就由法院扣划回来转账给申请人。之后,张某和杨某主动让法院转交存折给黄某。至此,原本濒临破裂的亲情由港北区法院的执行法官重牵起了桥梁。
在现实生活中,孩子常常是是维系一个家庭的重要纽带,即使这个纽带断裂了,也割断不了血脉相连,曾经朝夕相处的亲情也不应被金钱所磨灭。法院作为司法部门,不应仅仅在法律法理上明法判理、主持正义,还应更多地在维护伦理道德、亲情友爱的社会关系中发挥正向的引导作用,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知度和对公平正义的感受度,真正实现文明社会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