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港北法院四个“强化”提升法官整体素养
作者:刘敏  发布时间:2013-03-27 10:41:09 打印 字号: | |
  为适应人民法院艰巨繁重工作任务的需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全面加强法官整体素养的提升。

  一是强化廉政意识。港北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向家属发放助廉倡议书,旨在充分发挥家属的助廉、促廉作用,努力营造人民法院风清气正的良好司法环境;征订了《法官廉政提示手册》、《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各114份作为此次司法廉洁教育活动的教材,人手一册;纪检监察部门还向各庭科室队下发了《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关于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改进作风厉行节约和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中纪委向党的十八大作的工作报告》、《中央政治局制定的“八项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改进司法作风“六项措施”》、《廉政准则》等文件及学习资料,让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通过集中学习的形式组织本部门的干警进行专题学习。同时通过设置举报电话以及走访人大代表、廉政监督员和部分当事人,加强对法官的廉政督查,提升了人民法官勤政廉政意识。

  二是强化司法能力和司法礼仪。港北法院要求法官自觉加强业务学习,保持良好的仪表和文明的举止,并且不定期开展各项岗位技能竞赛活动,进行审判业务知识考试,对干警遵守司法礼仪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是规范庭审礼仪,要求审判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徽章,做到着装规范;严格遵守开庭时间,正确使用法槌,规范庭审用语,尊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人格尊严,杜绝言谈举止不够文明,态度粗暴蛮横等问题的发生,坚决杜绝以权欺人,以势压人。二是规范庭审纪律,要求开庭时审判人员及书记员提前到庭,庭审期间不得随意走动和无故退庭、不准接打电话、不得从事其他与庭审无关的活动;值庭法警必须严肃认真,履行好职责,维持好法庭秩序,做到值庭规范;纪检监察室和各业务庭主管领导要对各业务庭开庭纪律进行检查,严格杜绝庭审违纪现象发生。并将检查情况每月进行通报,提升了法官整体业务素质,树立了法官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是强化绩效管理。结合市中级法院绩效考评的有关规定,紧抓工作水平、工作作风、工作措施、工作业绩和工作态度,建立了目标、业绩、过错三位一体的绩效考核体系,量化各项考核指标,充分体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考核评价机制。该院通过每月通报“成绩单”,法官积极工作多了,主动参加集体活动、参与法院管理和建设的多了,在全体法官之间形成了团结进取的大家庭、大集体。

  四是强化争先意识。深入开展学习先进人物事迹活动,在全院组织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一是该院大力营造“学习型”浓厚氛围,坚持院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系统学习,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通过观看先进事迹人物影片、撰写学习心得等多种形式,引导院全体党员找差距、定目标、抓提高;二是该院围绕提高审判工作能力,提升审判队伍整体素质和社会矛盾化解、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公正廉洁执法三项能力为重点,立足岗位职责,努力提升工作水平;不断畅通民意渠道,了解群众诉求,有效解决诉求强烈、反映问题比较突出的案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了解和支持;三是该院通过完善法官选用制度,提高其专业素质,力争使法官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同时该院结合“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和“三评查”活动,营造“比办案质量、比办案数量、比办案效率、比工作作风、比贡献大小、比团结协作”的浓厚氛围,让优秀的人才脱颖而出。
责任编辑: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