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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法院“公正司法为人民”集中宣传活动传递正能量
作者:冯媚 杨茵  发布时间:2013-03-28 16:52:13 打印 字号: | |
  今年3月1日以来,港北法院开展了“公正司法为人民”集中宣传活动,该院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形式和宣传手段,及时宣传法律和自身工作亮点,传递司法正能量,进一步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和法院整体形象。

  一是领导重视,明确目标。该院党组专门召会议对集中宣传活动进行部署,要求全体干警高度重视,要通过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法院系统十七大以来保稳定、保民生的工作成效和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新举措,宣传党委政法委以及上级法院工作会议精神,明确了活动目标。

  二是板报宣传,营造氛围。为了营造了浓厚的政法宣传氛围,该院在法院审判楼门口、审判大楼室内大厅的电子屏幕均悬挂和展示开展“公正司法为人民”集中宣传活动的内容及标语口号提高知晓率。此外,还组织干警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制作板报4块,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及2012年法院所取得的各项工作成果,促进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法院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三是乡镇普法,群众满意。3月5日学习雷锋日,该院组织5名年轻法官到小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活动中,女法官共接待前来咨询的群众60余人次,针对群众咨询的婚姻家庭纠纷、损害赔偿等法律问题一一作出了解答,并为过往的群众发放《诉讼指南》、《民事诉讼法》摘录等内容丰富的宣传资料300余份。3月13日上午,该院派出15名女法官、女干警到中里乡山花村开展“送法律、送健康、送温暖”活动,通过上法制课、开展模拟庭审、有奖问答等形式深化当地妇女儿童的维权意识,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评价。

  四是创先争优,硕果累累。该院在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中,积极利用各级媒体,宣传法院好人好事。以我院获得“全区优秀法院”、“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区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区首批“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区首批“阳光司法示范单位”、全区和谐单位等先进事迹加以重点宣传报道,树立法院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冯媚 杨茵